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做好用地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0-10-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做好用地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做好用地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做好用地

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

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和州委、州政府“六州战略”的发展思路,进一步支持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做好用地保障服务,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尽快完成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项目实施夯实基础。各县市要认真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在上级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尽快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报批。各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按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科学规划近期工业用地,留足工业发展空间。大胆创新,为重点项目用地寻求法律法规支持。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滞后,在新一轮州、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使用规划大纲成果进行规划局部调整备案,确保重点项目及时办理用地预审和正式审批手续。

二、积极破解年度用地计划不足的难题。2010年,黔东南州的交通、水利、能源建设和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用地指标远不能满足需要。针对今年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

一是盘活存量土地。对2003年以来省政府批准征收但尚未实施征地、供地的存量建设用地,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当调整建设用地区位,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把握时序。对高速公路、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把握好批、供、用地时序,打好时间差。即由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部门按照项目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和招投标方案等,提出控制性工程地点、用地量、施工时间等,采取先行用地或临时用地的方式开展控制性工程施工,待全面开工建设时再报批正式用地,分步实施。

三是严格实施差别化的计划管理政策,进一步提高计划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下达各县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抓紧上报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对申报不积极的,将收回年度用地计划,另行安排;超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要一边申请省级追加,一边上报建设项目用地报件。

三、为经济建设项目用地做好保障服务。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确保建设项目尽早落地。可以从以下方面保障用地:

一是充分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审批法规。积极引导和鼓励项目单位将适宜建设的未利用地开发成旅游或工业项目等建设用地。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旅游及工业等项目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依法确定给开发企业或者个人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开发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使用土地不足60亩的,由县(市)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州人民政府备案。

二是充分利用临时用地审批政策。对项目单位不在地面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占用非耕地的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占用耕地的由州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

三是充分利用先行用地政策。对处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旅游基础设施用地及重点项目控制性工程,可以先行使用土地。

四是充分利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政策。项目单位需要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对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向有批准权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使用土地不足15亩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省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备案;使用土地15亩以上的,由州人民政府批准,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五是充分利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和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加快推进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洛贯产业承接区和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将非公有制经济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周转指标,扎实推进农村居民点的撤并、整理,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六是充分利用集体农用地转用审批及流转政策。项目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联营入股的方式共同兴办农业产业化旅游或工业发展项目,可以只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不需要进行征收。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加快我州招商引资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建设步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文件精神,明确规定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分不同区域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拟建三星级以上宾馆的建设项目,可以项目捆绑挂牌出让土地。

五、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力度,加强沟通,共同解决问题。由政府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建设项目落地存在的具体问题。要进一步加强与发改、工信、环保、人社等部门及项目业主的沟通协作,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用地报件材料的组织,需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如由发改部门出具或审查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项目的首要要件;由人社部门批复的《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方案》是建设项目的保障要件;建设项目如果占用林地的,还必须到省林业部门办理占用林地手续,这是占用林地进行建设的必需要件。由环境保护部门出具或审查的《环评报告》也是建设用地的必需要件。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业教育攻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