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铜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我市气象灾害种类多且频率高,高温干旱、强降水、低温凝冻、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对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影响较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合理开发和利用气候资源,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在建设“梵天净土·桃源铜仁”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科技型、基础性和前瞻性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构建两带两圈产业体系,推进六个新跨越”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充分发挥气象工作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撑和保障能力。
(二)奋斗目标
到2015年,全市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运行稳定的综合气象观测、预测预报、公共气象服务和防灾减灾保障系统,提高灾害性天气、粮食产量预报准确率和气象预报公众覆盖率。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和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整体实力接近省内先进水平,局部领域达省内领先水平。
二、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
(三)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
各级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将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一安排,优化和完善国家级气候和国家级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建设重点工业园区、中心城市、现代农业、旅游景区、交通电力等服务重点区的专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中小河流域、病险水库治理等气象灾害频发区的专项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易受灾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立体气候、石漠化治理等生态脆弱区的特种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天气上游、中尺度天气系统等天气敏感区的加密气象观测站网。大力推进新一代天气雷达、移动应急气象站、乡镇自动气象站网建设,加强雷电、干旱、山洪和生态、农业、交通等气象监测系统建设。组建风能、太阳能观测网,做好风能、太阳能资源的普查工作。
(四)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列入防灾减灾工作重点并实行政府绩效考核,组织制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指挥中心和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市区县领导到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指挥中心值班制度,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服务部门联络员会议制度,分灾种组建多专业的气象灾害研判专家组,建立专家会商机制,及时召开气象灾害专家研判会。制定地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分灾种建立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预警信息接收用户数据库,定期组织开展预警信息发布及各部门应急联动情况专项检查。在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队伍、装备、物资、资金等应急准备,做好交通、水利、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调度、监控和保障工作。
(五)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全市气象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各相关部门要利用信息平台,积极提供雨情、旱情、森林火险、地质险情、植物病虫害、环境污染、流行疫情等与气象有关的监测信息。各新闻媒体和通信等部门要配合气象部门及时无偿发布气象灾害预报警报信息,建立气象信息畅通、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将灾害预警信息优先向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公众快速发布。各有关部门要在学校、社区、车站、旅游景点、大型集贸市场等场所建设电子显示屏等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设施,重点加强农村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因地制宜地利用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方式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群众,建立以社区、村为主的防灾减灾宣传、传播基本网格点,实现气象灾害信息的社会共享。
三、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六)做好预测预报气象服务
气象部门要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提高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重点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服务,努力探索开展定时、定点、定量精细化气象预报。认真组织气候监测、分析与评估,及时发布气候公报和信息。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与研究,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安全、粮食安全提供科学依据。要充分发挥铜仁新一代天气雷达、县级车载式雷达、乡镇自动站、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点)以及农村信息员等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以及信息收集与传输等作用,为地方党委政府防灾减灾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服务。
(七)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各级气象部门要切实开展雷电灾害防御技术研究、技术服务及预报、预警工作,全面规范雷电风险评估工作,加强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加强防雷科普宣传,确保公共安全。要依法实施防雷装置行政审批工作,规范防雷社会化管理,凡新(改、扩)建建筑物和设施安装防雷装置,必须依法报请当地气象部门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各级规划、住建、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将当地气象部门出具的防雷审批文件纳入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八)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配套的法规规章,落实必要的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工程建设和业务、人员经费纳入同级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要建立市、区县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及作业指挥系统,加强和完善全市标准化炮站建设,制定完善年度工作方案和作业计划,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安全、有效开展。健全气象、军队、公安等协作管理机制,依法落实弹药与装备的购销、储运等管理制度,完善军地和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加强人工增雨工作,缓解和改善干旱天气时工农业生产对水的需求。及时组织开展人工防雹作业,有效减少雹灾造成的损失。
四、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九)加强粮食、畜牧气象保障服务
气象部门要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强农业气象监测分析,建立农业气象灾害指标体系,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和粮食产量预报业务,逐步建立粮食安全气象保障和畜牧气象业务服务系统。做好农作物气候适宜性、新品种引进种植试验和主要农作物种植区划研究,引导农民合理利用气候资源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重点围绕铜仁武陵山区扶贫开发项目和各地特色经济农业区、主要粮食产区、主要畜牧养殖区等进行积极探索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气象研究、灾害风险评估、信息监测、预报预警保障服务工作。
(十)加强农村气象网络建设和信息服务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气象为农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纳入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广电、通信、气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托“十二五”规划编制和铜仁武陵山区扶贫开发相关项目,整合优势资源,建设为农气象服务平台,广泛利用电子显示屏、信息大喇叭等新型传媒手段,大力开展乡村天气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服务。推动气象为农服务机构和群测群防组织体系建设,建立乡村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建立区县、乡镇气象防灾减灾协调领导机构,实现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和农村气象信息员全覆盖。
五、加强气象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气象法律法规
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把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城镇发展规划统筹部署。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办要指导气象部门开展好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案件。气象部门要依法管理和规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雷电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气象信息发布、施放氢气球等活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从事气象探测和气象信息发布等活动。各级安监、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开展防雷安全执法检查,消除防雷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建立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十二)加强统筹规划与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气象事业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区县要建立气象防灾减灾机构并落实地方编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定期听取气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气象工作,确保认识、责任、措施和投入到位。
(十三)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地方气象事业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要将为地方服务的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农业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气象防灾减灾等建设和运行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气象部门干部职工的住房、医疗和养老等相关经费纳入地方统筹管理,按照当地职工标准执行。各级发改、财政要安排资金支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应对气候变化、气象灾害防御等气象科研工作,促进我市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十四)加强舆论引导与防灾知识宣传
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同广电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防止歪曲报道、恶意炒作。要加强气象防灾避险知识的宣传,广电、新闻出版、通信主管部门及有关媒体要向社会公众广泛传播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防灾避灾知识,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气象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加强对中小学生、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等的防灾避险知识普及,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3日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