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申建国家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申建国家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3〕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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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申建国家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遵义市申建国家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5月10日
遵义市申建国家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工作方案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精神,“十二五”期间,国家公务员局拟在全国设立由国家、省公务员局、申报地政府共建的10个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主要承担国家公务员局委托的培训和公务员培训的有关科研任务。目前全国已有福建古田、江西瑞金、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大庆干部学院、河南等5个地方经国家公务员局批复挂牌成为全国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我市已于2012年底向国家公务员局报送了申建“国家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遵义)基地”的报告。为进一步做好申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建国家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的意义
遵义是我国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有着厚重的革命历史,有着开展公务员革命传统教育和西部国情教育的丰富资源,具有申建国家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得天独厚的条件。在我市设立全国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将能更好地发挥我市的特色资源优势以及在全国公务员培训中的示范辐射作用,对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区位优势,打造有遵义特色的培训品牌,加强公务员培训机构及公务员队伍建设,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发展,推动遵义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申报材料制作时间安排
2012年12月,我市已向国家公务员局报送了申建全国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的请示。在省公务员的大力支持下,国家公务员局已受理了我市的申请。按省公务员局的要求,我市还将制作宣传画册和专题片报国家公务员局评审。前期,市委党校已撰写了专题片的脚本(初稿),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组织审查,现已基本成型。为了按省公务员局要求尽快完成宣传画册和专题片的制作,现将有关时间要求安排如下:
(一)宣传画册制作。
5月16日-21日,完成文字和图片等资料收集、整理;
5月22日-25日,完成文字撰写和图片编辑;
5月26日-31日,完成画册初稿及审定;
6月10日前,定稿付印;
6月11日,报省审核。
(二)专题片制作。
4月10日-5月10日,完成专题片脚本定稿;
5月10日-15日,完成拍摄素材收集、整理;
5月16日-25日,完成拍摄、配音;
5月26日-31日,完成编辑及后期制作;
6月2日前,完成专题片初样;
6月5日前,完成专题片审查;
6月6日,报省审核。
三、做好经费保障
宣传画册制作费、专题片制作费、申报工作经费等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
四、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申建工作需要,成立遵义市申建国家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申建工作。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范元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姜灵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韦圣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喻启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谭华伦(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王永群(市财政局总经济师)
谢以佐(市委党校副校长)
雷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余娅(市委外宣办主任)
沈汝浩(市广播电视台副总编)
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画册及专题片制作小组、申报工作办公室,分别负责宣传画册、申报专题片的制作以及与省和国家相关部门的衔接和资料报送等具体工作的落实。
(一)宣传画册及专题片制作小组成员:
杜宇(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哈磊(市委党校图情处处长)
云彬(市广播电视台外宣部主任)
(二)申报工作办公室成员:
刘体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张久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杨成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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