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市直事业单位接收安置2011-2013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计划指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市直事业单位接收安置2011-2013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计划指标的通知

宛政办〔2014〕62号

宛城区、卧龙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宛政纪〔2014〕3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对中心城区2011-2013年冬季退役且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照安置总量5%的比例,采取公开考试招聘的办法,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安置54名退役士兵到市直差额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将54个计划指标予以下达。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社会稳定。各有关单位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妥善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保证按时接收上岗,保证落实相关待遇,不折不扣地完成下达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市政府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及时落实安置政策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或推诿扯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附件:南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接收安置2011-2013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计划指标分配表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日

附件:南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接收安置2011-2013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计划指标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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