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级2013年-2014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级2013年-2014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平政〔2012〕81号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平顶山市市级2013年-2014年政府采购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政府采购目录是各预算单位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的依据,望各预算单位根据政府采购目录,认真、准确、完整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各预算单位采购本目录以内和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时,必须严格实施政府采购。单位擅自采购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在同一年度内,各采购人对同一采购项目不得化整为零实施采购。

四、大额资金的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应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

五、已实行定点协议供货的项目,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协议供货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其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附件:平顶山市市级2013年-2014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平顶山市市级2013年-2014年政府采购目录

一、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序号

品目名称

采购限额标准

备注

A

货物类

A03

一般设备

A0301

电器设备

A030101

电视机

A030102

电冰箱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A030106

空气调节设备

包括除湿设备

A03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201

计算机

单项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

A030202

打印机

单项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

A030204

传真机

单项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

A030205

复印机

单项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

A030206

速印机

单项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

A030207

碎纸机

A030208

投影仪

A030209

扫描仪

A030210

一体机

单项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

A0303

家俱

A030301

办公家俱

单项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

A030302

宿舍家俱

单项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

A030399

其他家具

单项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

A04

办公消耗用品

批量采购0.2万元以上包括磁盘、硒鼓、墨粉、移动硬盘等

A05

建筑、装饰材料

A0501

水泥

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

A0502

木材

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

A0503

板材

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

A0504

金属材料

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

A0505

瓷砖

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

A0506

清洁用品

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

A0507

玻璃

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

A0508

油漆

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

A06

物资

A0601

救灾物资

A0602

防汛物资

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

A0603

抗旱物资

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

A0604

农用物资

A07

专用材料

A0701

药品及医疗设备

A0703

图书资料

批量采购0.2万元以上

A0706

工具和仪器

指仪表、仪器等

A0708

服装

批量采购0.2万元以上

有上级

文件

A10

专用设备

A1001

通信设备

A100101

移动通信设备

A100102

电话通信设备

A100199

其他通信设备

A1004

网络设备

A100401

服务器

A100402

路由器

A100403

交换机

A100404

调制解调器

A100499

其他网络设备

A1005

发电设备

A1006

医疗设备、器械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A1008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A1010

农用机械设备

A1011

工程机械

A1012

园艺机械

A1013

消防设备

A1014

道路清扫设备

A1015

警用设备和用品

A1016

保安设备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A1019

教学设备

A1020

实验室设备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A1022

灯光、音箱设备

A1023

文艺设备

A1024

体育设备

A1025

地震设备

A1026

殡仪火化设备

A1027

电梯和起重机设备

A1028

炊事设备

批量采购0.2万元以上

A1029

锅炉

A11

交通工具

A1101

汽车

A110101

轿车

A110102

越野车(吉普车)

A110103

卡车

A110104

载客汽车(含微型客车)

A110105

专用汽车

A11010501

工程汽车

A11010502

工具汽车

A11010503

消防车

A11010504

警车

A11010505

救护车

A11010506

通讯和广播用车

A11010507

皮卡

A11010508

洒水车

A11010509

道路清扫车

A11010510

垃圾车

A110106

摩托车

A1102

船只

A1199

其他交通工具

A99

其他货物

单项0.2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

B

工程类

B01

建筑物

B0101

公用房建设

B0103

其他用房建设

B0104

文教、卫生、音乐、

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

B0105

纪念性建筑设施建设

B0199

其他建筑设施建设

B02

市政建设工程

B0201

市政道路建设

B0202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B0203

自来水输水工程

B0204

供暖、供气工程

B03

环保、绿化工程

B0301

污水处理

B0303

园林绿化工程

B0304

荒山绿化

B0305

天然林保护

B04

水利、防洪工程

B0401

河道疏浚工程

B0402

大坝、水库、泄洪工程

B0403

农田水利工程

B0404

江河治理工程

B05

交通运输工程

B0504

公路、桥梁、涵洞工程

B07

电力工程

B09

修缮、装饰工程

B10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B99

其他各类工程

单项采购1万元以上

C

服务类

C01

印刷、出版

定点采购

C02

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

C03

测绘

C0301

基础航空摄影

C0302

专业地理信息系统

C0303

地形图、影像图等数字化产品及数据库建设

C0304

界线测绘、地籍测绘

C04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及采购

C08

其他服务

单次采购1万元以上

二、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及执行情况

各预算单位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特殊情况,需要采取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市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万元以上,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3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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