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濮政办〔2010〕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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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10〕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市今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把全市违法用地比例控制在9%以内,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验收,市政府决定成立三个督导组,对各县、区(含高新区,下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方案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对照国土资源部《卫片检查规范》,检查县、区内业、外业核查工作情况,核查的数字是否真实、准确,定性是否正确。
(二)按照市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检查督导整改方案是否可行,拆除整改工作是否扎实有效推进。
(三)检查案件查处工作是否做到了行政处罚、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移送监察部门追究行政责任、移交财政部门没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五到位”。
二、成员分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总督导,下设三个督导组,分别由市长助理董志厚、副秘书长刘金梁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杨非带队,成员从国土、监察、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等部门抽调。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市长助理董志厚任组长,市纪委孙栋、市人劳局黄自军为成员,负责对华龙区、高新区、清丰县进行督导;
第二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刘金梁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王现波、市监察局杨志勇为成员,负责对濮阳县、南乐县进行督导;
第三组:市国土局局长杨非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李红朝、市人劳局曹源为成员,负责对范县、台前县进行督导。
三、具体要求
督导工作从4月15日开始,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按照有关规定,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重点督导,落实相关责任,直至整改到位。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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