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十二五”黑龙江省重点学科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十二五”黑龙江省重点学科的通知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批准省学位委员会确定的“十二五”黑龙江省重点学科(共计171项,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为加快培养适应“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水平,进一步增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全省组织开展了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其中包括省重点学科群、省重点学科和省重点建设学科三个层次。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省重点学科建设,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提高我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水平,努力营造有利于重点学科建设的良好环境。各重点学科(群)建设单位要逐步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加强科研队伍建设,积极创新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机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保证按时完成“十二五”期间的建设目标和任务。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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