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大庆市蚊虫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庆政办发〔2011〕15号
颁布日期:2011-03-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大庆市蚊虫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1年大庆市蚊虫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2011年大庆市蚊虫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科学有效地治理蚊虫,营造良好的休闲娱乐环境。2011年,全市将继续开展蚊虫综合防控工作,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根据蚊虫的生活规律和防控技术,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

蚊虫孳生得到有效控制,蚊虫数量明显减少,市民出行及在公共活动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不受影响。

二、防控原则

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属地管理,行业统筹;产权负责,全面治理;科学指导,综合防控。

三、防控重点

主要对蚊虫越冬地、蚊虫孳生地、蚊虫栖息地、蚊虫迁徙通道等进行重点防控。

(一)蚊虫越冬地:城市内温暖、潮湿的马葫芦、窨井、暖气沟道、地下室、车库等。

(二)蚊虫孳生地:马葫芦、窨井、排污管道、暖气沟道、湖泊、河渠、水库、积水低洼地、废品收购站内缸罐盆瓶、建筑工地贮水池、公厕(旱厕)、轮胎修补厂、垃圾中转站、屠宰养殖厂、集贸市场等;小区内及家庭贮水容器、景点广场的喷泉池、假山、单位防火桶内等。

(三)蚊虫栖息地:绿地、林带、花坛、各类管道地沟、城区马葫芦等。

(四)蚊虫迁徙通道:孳生地与栖息地通道,一般较为固定,根据不同区域可通过观察确定。

四、防控措施

采取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等方法,以化学防治为主,结合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控各类孳生地蚊虫孳生。通过重点灭杀越冬地及各类管网内孳生的蚊虫,对成蚊进行集中、统一、持续控制,全面降低广场、公园、绿地及居住小区等区域的蚊虫密度。

(一)环境治理。

重点清理疏通各类积水,治理大型静水,清除各类越冬垃圾,减少、消除、防治蚊虫孳生。

1.各类积水的清理疏通。倒放各类闲置容器,包括将缸、罐、坛、盆等翻转,清理居民室内外的破缸、空瓶、罐头盒等;清理废品收购站堆积的大量塑料矿泉水瓶、破铁桶、废旧轮胎等中的积水;用泥土、石灰平洼填坑,堵塞树洞;疏通污水河渠,以防雨后积水生蚊;对正在使用盛水容器需加盖封闭,防止成蚊借机产卵;对城市的下水道及井口、渗水井、马葫芦要加盖,增设“防蚊隔网”以防成蚊飞入。

2.大型静水的治理。铲除池塘水库岸边杂草,破坏蚊虫孳生条件,使成蚊无处产卵。

3.各类越冬垃圾清除。大范围清理背街小巷、平房区、棚户区和城乡结合部越冬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残土;全面整治街路两侧(含油田公路)、铁路沿线、绿地、庭院、河渠的各类垃圾,整治公共场所环境脏、乱、差现象。

(二)生物防治。

1.放养鱼类。保护并科学养殖柳条鱼、鲤鱼、草鱼等,以起到大量吞食蚊幼的作用。

2.利用苏云金杆菌、球型芽孢杆菌灭杀蚊幼(对蚊幼有高度毒杀作用,对人畜无害,不污染环境,对水中鱼类、甲壳类及其它蚊幼天敌安全)。

(三)化学防治。

1.杀灭成蚊。

(1)空间喷洒。对蚊虫密度高的部位采用空间喷洒,室内喷洒多选择速效的拟除虫菊酯的气雾罐直接施用。室外可选用热烟剂10%植克IC(用柴油稀释10倍)或50%保安定(用柴油稀释10倍),用热烟雾机向空中喷施;还可选用氯菊酯+S生物烯丙菊酯乳油(加水稀释30-40倍,每公顷喷液量1公升)或选用2.5%大灭(加水稀释40倍)利用超低容量喷雾机向空中喷洒。

(2)熏杀。使用熏蚊烟剂(熏蚊烟剂有效成份为3%高效氯氰菊酯)熏杀孳生在下水道、各种管道地沟内的成蚊(对有煤气管道并行的地沟要先开放一段时间后再进行熏杀,如发现有煤气泄露情况要及时通知煤气公司,经处理后再进行熏杀)。在熏杀期间,一楼的住户、幼儿园、敬老院、医院、宾馆等特殊场所等人员要适当躲避,30分钟后烟雾将会自然消失,如有少量吸入,不会对人身造成危害。

(3)滞留性喷洒。选用氯菊酯+S生物烯丙菊酯乳油(加水稀释200-300倍)或采用2.5%大灭(加水稀释80-100倍),向绿地、墙壁及地面喷洒,灭杀成蚊。

(4)蚊香灭蚊。适当区域内使用蚊香,将杀虫有效成分挥散在空气中,刺激、驱赶、麻痹、击倒、致死蚊虫。

2.杀灭幼蚊。

水中幼虫灭杀可选用1%安备(可按每平方米2克用量施用,不要施药于用做养虾、蟹或蜗牛的水体)直接投放。

(四)物理防治。

在公共娱乐场所的广场、居民住宅区内配备必要的电子灭蚊蝇灯装置,利用机械方法,以及光、声、电等物理条件,以捕杀、诱杀或驱除蚊虫,降低蚊虫密度。

五、防控标准

(一)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二)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三)特殊场所的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3只。

六、责任分工

根据蚊虫综合防控原则,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所属公共场所(广场、绿地、公园、道路),并组织、指导、监督本行业的蚊虫治理工作;各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蚊虫治理工作;各类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由产权和经营单位负责;废品收购站、建筑工地、市场、河流、大型水体等由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督办责任单位落实;住宅小区由所属物业企业负责;街道、社区负责组织本辖区各单位及居民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工作。

七、组织机构

为确保蚊虫综合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全市蚊虫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云迪市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李忠惠市城管委主任

宋彦超市科技局局长

韩世武市爱卫会副主任

张峰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文攀萨尔图区政府副区长

孙琦龙凤区政府副区长

杨晓东让胡路区政府副区长

刘金江大同区政府副区长

常辉红岗区政府副区长

杨克军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农学院院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爱卫会、市城管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新闻传媒集团、高新区管委会、萨尔图区政府、龙凤区政府、让胡路区政府、红岗区政府、大同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负责蚊虫综合防控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及督办检查等项工作。联系人:衣春孝;联系电话:63669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31日前)。

市爱卫会制定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入户发放工作宣传单,宣传蚊虫危害、防控意义。同时,新闻媒体宣传蚊虫防控工作全面展开,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蚊虫防控知识,对各阶段防控工作及时做好报道。

市城管委组织各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根据辖区内各类管道、地沟、地下室等场所越冬蚊虫情况确定防控重点及面积,组织各责任单位开展防控器械和药品准备工作。市科技局组织开展防控技术培训工作。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负责防控技术培训具体事宜。

(二)越冬蚊虫防治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4月12日,各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统一对辖区内下水道、窨井、马葫芦、暖气沟、地下室及其它管道等处的越冬蚊虫进行一次全面防控,采用熏杀技术结合滞留喷雾技术杀灭越冬地的越冬虫源。市爱卫办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负责技术指导工作。

(三)蚊虫孳生控制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

1.市城管委组织在重点区域(如黎明湖休闲广场、世纪广场、祥阁小区等)安装诱蚊灯。

2.各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全面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全面整治各类积水及卫生死角,治理蚊虫孳生地,控制蚊虫孳生。市疾控中心负责监测蚊虫发生情况。市商务局重点对废品收购站进行整治,控制蚊虫孳生。进入雨季期,各责任单位组织开展雨后积水清理工作,积水较多不能及时清理时,须用1%安备(按每平方米2克用量施用)直接投入水中,防止孑孓孳生。

(四)集中灭杀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

1.各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对蚊虫发生的监测结果及蚊虫发生的实际情况,对公园、广场、树林等市民聚集的休闲娱乐场所分批分期进行集中灭杀。采用化学药剂空间喷洒和滞留性喷洒技术,对重要蚊虫栖居地的蚊虫进行防制。

2.市水务局组织指导对主要水域中的蚊虫幼虫进行防控和灭杀;对水域进行监测,保护水域中蚊幼的天敌动物,并根据水域特点投放鱼苗,控制水域幼虫孳生。

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饲养并投放有益生物(蛙类),采用生物防治方法控制孑孓孳生。

(五)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后)。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各责任单位蚊虫防控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九、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重视民生的高度认识蚊虫综合防控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组建机构、全力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推进方案,明确一名责任领导和一名具体联系人,并将推进方案、责任领导及联系人详情(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3月21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监测监控。建立健全蚊虫监测信息体系,由市疾控中心负责蚊虫监测点设置、蚊虫治理前中后期的跟踪监测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蚊虫监测信息员,及时了解掌握蚊虫发生动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蚊虫综合防控工作变“治”为“防”,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要设立蚊虫固定监测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全面、详实、准确的监测数据,以便及时调整防控重点。

(三)强化指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蚊虫综合防控专家组,对防控方法和过程进行科学指导,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经常开展督办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在每次统一防控后,要及时检查防制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蚊虫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信息反馈。各成员单位要在每月3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及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反馈及时,把握防控重点。

(五)强化舆论宣传。采取发放宣传单、开辟专栏及互动参与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蚊虫防控工作的意义,做好蚊虫防控科学知识普及,赢得市民对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到蚊虫防控工作中来,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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