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8-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佳木斯市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加快我市服务标准化进程,促进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我市“三优城市”(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建设、优秀旅游城市建设、高端服务中心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分类指导、试点带动、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全市服务标准化进程,逐步建立具有我市特色、满足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服务标准化体系,不断提升全市服务业整体质量水平和竞争力,为提高城市品味,展示我市对外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良好形象,加快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

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重点在我市旅游服务业、商贸和餐饮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交通运输服务业、体育卫生服务业和社区管理服务业进行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市建立国家级、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3—5个,市级服务标准化试点30—35个。通过试点单位示范,引导服务企业健全和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形成一批竞争能力强、市场主导范围广的知名服务企业和服务品牌。

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相关意见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试点单位条件,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确定我市第一批试点单位21个(佳木斯市区13个,各县市区8个),试点时间2011年10月开始至2013年10月,试点周期为2年。2013年下半年开展第二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一)制定创建方案。各示范单位要依据本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要明确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任务、阶段目标和保障措施,对试点工作做出全面安排。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服务标准化试点推进部门和专(兼)职标准化人员,落实职责和权限,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此项工作要在2011年9月底前完成。

(二)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各示范单位要做好本行业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技术、服务规则、办法的查询、搜集工作。在此基础上,本着“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重点对服务基础标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管理标准、职业资质标准、服务提供能力标准、服务安全卫生标准、服务环境保护标准、服务工艺流程标准、岗位标准进行细化,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的服务标准体系。有条件的单位还可建立高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此项工作要在2011年11月中旬前完成。

(三)推进实施。

1、全面动员。各示范单位要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公布本单位创建标准化示范单位的实施方案,做好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的思想发动工作。

2、加强培训。要采取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印发相关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贯彻本单位试点所需的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使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能熟练掌握工作标准和岗位标准。参加培训的管理人员、标准化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要达到80%以上。

3、按照“一岗一标准、同岗同标准”的原则,将本单位制定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等有关标准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员工。着力做好标准的实施,使整个工作和服务有标准可遵循,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4、做好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建立标准实施检查制度,确定标准实施的检查机构和人员,不定期对各类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载。

5、深入整改。建立督办机制,对标准实施过程中检查出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做好整改,保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本单位制定的标准体系有序运行。

各示范单位要全力做好推进实施工作,在2013年10月底前通过考核验收。

(四)考核验收。各示范单位经自查完成试点任务,达到示范要求,并报经行业主管部门查核确认后,向市服务标准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考核验收申请,由市政府组织专家依据《佳木斯市创建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考核验收标准》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市政府颁发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牌匾。

三、工作分工和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试点带动、点面结合、逐步推进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示范单位创建和服务标准化推进工作。

具体分工: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负责;商贸和餐饮服务标准化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经营性体育场所服务标准化工作由市体育局牵头负责;社区服务标准化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交通运输服务标准化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金融服务标准化工作由中国建设银行佳木斯分行、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先行试点;信息服务标准化工作由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先行试点。市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在县(市)区的,由当地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试点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试点创建工作的指导。

部门职责:定期听取试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大服务标准化宣传力度,为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对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结、宣传、推广示范单位工作经验,推进本行业的服务标准化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市服务标准化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市政府成立佳木斯市服务标准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丹虹副市长

副组长:孙希平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韩少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成员:周福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明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春龙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

李桂田市旅游局副局长

郭源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学东市体育局副局长

张元祥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云丽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卓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国权佳木斯日报社社长

张兆范中国建设银行佳木斯分行行长

孙万梅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副经理

赵丽新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副经理

李军佳木斯机场管理公司副经理

林林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纪检书记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推进和评估,定期听取各单位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情况以及示范单位创建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福彬兼任。

附件:1、佳木斯市服务业标准化第一批试点单位名单

2、佳木斯市创建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考核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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