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行政事业单位贯彻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行政事业单位贯彻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齐政办发〔2013〕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行政事业单位贯彻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11日

齐齐哈尔市行政事业单位贯彻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和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动员视频会议精神,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控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如期施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内控规范》贯彻实施,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能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目标,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与单位的实际相结合,梳理业务流程,抓住重要环节,强化机制建设,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之中,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规范财经秩序,加强经济活动的风险防范和管控,全面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二、内控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二)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

(四)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资;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六)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七)其他情况。

三、工作推进措施和办法

(一)制定贯彻实施方案,成立推进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制定《齐齐哈尔市行政事业单位贯彻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市政府成立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推进领导小组;建立财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构,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同时,成立内部控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利用外脑对重点推进预算单位进行同步指导,提供专业服务,总结推广经验。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内控建设理念。利用多种媒介,广泛宣传实施《内控规范》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单位负责人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开展单位财务部门和内控牵头部门负责人的培训,使其准确把握内控基本原理及实施要求。通过宣传和培训,使风险管控理念深入人心,为构建全方位的内控监督体系奠定思想基础,培养良好的内控意识和内部控制环境。

(三)选择重点单位引路,全面推进贯彻落实。在市级选择不同行业和部门作为重点推进单位,积极探索有效的实施办法,为全市内控规范建设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重点推进以外的各单位也要不等不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内控实施方案,成立内控实施工作组,组长必须由单位“一把手”担任,按照明确业务环节、查找业务风险、制定防范策略、完善规范流程、形成控制手册、强化信息管理、固化制衡机制的工作程序开展内控建设工作。

(四)构建考核验收体系,确保内控执行有效。拟定全市内控规范建设考核验收标准,按照谁主管、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分层次、分级别对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建设进行考核验收。构建内外结合的全方位监督执行体系,将内控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部门及个人,并纳入岗位职责范围进行考核。同时,强化财政、审计、专业机构和社会对内控执行效果的监督,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

四、实施的步骤和时间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3年9月)。市政府成立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推进领导小组,建立内部控制工作协调机构,成立专家委员会,拟定《齐齐哈尔市行政事业单位贯彻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确定重点推进单位,开展《内控规范》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内控环境。

(二)推进落实阶段(2013年10月)。各单位认真梳理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查找业务风险,修改程序,完善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最终制定完成本单位的《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专家咨询委员会要加强对重点推进单位的内控规范实施工作专业技术支持,通过调研、座谈、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与重点推进单位进行沟通指导,探讨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配合重点推进单位开展内控建设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3年11月-12月)。市内部控制工作协调机构成员单位负责市直部门和单位的考核检查验收,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进行考核检查验收。县(市)区也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检查验收。12月上旬市直部门和县(市)区要对实施情况作出总结,市内部控制工作协调机构年底前向市政府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将内控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内控规范实施方案并严格加以落实。市直部门在抓好自身内控规范的同时,负责所属单位的推进落实。

(二)财政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其他工作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加强内控规范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经验推广和监督检查,发挥专家作用,为单位和部门建立内控制度提供智力支持。

(三)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对实施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明确职责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认真扎实做好内控规范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齐齐哈尔市实施《内控规范》重点推进单位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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