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0-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市政府“打造全省审批事项最少、行政收费最低、办事流程最捷、服务效率最高的城市”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市政府法制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对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再次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继续保留或变相保留审批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及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荆政办发[2010]120号)同时废止。
附件:
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二、调整为日常监管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三、调整为公共服务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四、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五、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二0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附件二调整为日常监管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附件三调整为公共服务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附件四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附件五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33附件.xls86c952bb22817e654d2b0d280f051fde.xls(370.00KB)
http://www.jingmen.gov.cn/zwgk/xxgkzd/zfwj/jzf/2011/2011-12-02/32274.html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