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荆门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事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9-01-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屈家岭管理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湖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函[2008]2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加大对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考核规定,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要严格考核程序,做好考核等次审核备案工作。对优秀等次比例突破了规定比例的单位,考核结果不备案,返回单位重新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对考核工作走过场、搞形式、优秀等次轮流做庄,群众有反映,经调查属实的单位,考核结果不备案,责令单位重新考核,保证考核质量。
2008年度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09年2月底前结束。市直各事业单位要在2月底前将考核工作总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备案统计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部分结果名册》报市人事局备案。表格在荆门人事信息网上下载。
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
关于做好200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鄂人函[2008]203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为客观公正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工作,实现年度工作目标。现就做好2008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2008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在认真搞好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和评价,做到科学组织,客观评价,准确合理地确定考核等次,使年度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最大限度地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经批准设立的各类事业单位(不含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未纳入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可参照本通知进行。
三、考核原则和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核等次的确定要做到宽严得当、公平合理,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优秀等次人员比例不得突破应参加考核人数的15%,同时要慎重对待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确定,形成激励先进,鼓励后进的积极导向机制。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任务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科学量化标准,细化考核要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考核方案,认真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已实行聘用制和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聘用合同的约定,结合聘用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对受聘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实行年度考核。
尚未实行聘用制和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可参照以往年度的考核办法进行,同时要加快推进聘用制度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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