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11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11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1〕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十堰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十堰市2011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规定,结合十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及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据地质灾害统计显示,2010年我市新发生地质灾害719起,直接经济损失14260.2万元,受灾农户4253户6225人,地质灾害发生总数是2009年的3.5倍,是2005年以来的又一个高发年份。

我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以滑坡为主,各县(市、区)均有,主要分布在青峰断裂带和十堰断裂带沿线,黄龙库区、陡岭子库区、汉江沿岸,十漫高速路、鲍竹路等公路沿线以及矿山、城镇开山边坡区等。具体分布如下:

(一)竹山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三个区域,北部的城关地区,西部的得胜镇至秦古镇一带和南部柳林乡以北一带,涉及大庙乡、竹坪乡、秦古镇、得胜镇、擂鼓镇、宝丰镇、麻家渡镇、溢水镇、楼台乡、城关镇、文峰乡、深河乡、田家坝镇等十三个乡镇。

(二)房县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分布于北西部黄龙库区沿岸,门古寺镇至榔口乡一带青峰断裂带沿线,涉及姚坪乡、大木厂镇、青峰镇、万峪河乡、沙河乡、榔口乡、红塔乡、土城镇、门古寺镇等九个乡镇。

(三)郧县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分布于南部的叶大乡-鲍峡一带黄龙库区和汉江两岸地带,涉及叶大乡、鲍峡镇、胡家营镇、五峰乡、谭家湾镇、柳陂镇、茶店镇等七个乡镇。

(四)竹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位于305省道沿线县河镇-蒋家堰镇地段,涉及蒋家堰镇、鄂坪乡、县河镇、水坪镇、中峰镇、城关镇等六个乡镇。

(五)郧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位于金钱河(陡岭子水库)及支流沿岸,涉及六郎乡、上津镇、夹河镇、羊尾镇、马鞍乡镇、安家乡等六个乡镇。

(六)丹江口、武当山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位于丹江口市中西部、南部及武当山特区,涉及丁家营镇、浪河镇、土台乡、六里坪镇、土关垭镇等五个乡镇及武当山街办和武当山景区。

(七)城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位于黄龙库区沿岸及十堰断裂带黄龙-白浪段,涉及黄龙镇、方滩乡、汉江街办、大川镇及白浪街办等五个乡镇(街办)。

上述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面积总计4564.65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9.3%,现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1887处,占查明地质灾害总数的65%。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与范围

我市地质灾害威胁范围主要是山区、库区、矿区、旅游景区、在建工程区、公路边坡区以及城镇开山边坡区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主要是位于以上范围内的居民、采掘作业人员、工程施工人员、游人、行人以及单位、厂矿、旅游、交通设施、民房、在建工程等。

(一)地质灾害直接威胁的城镇。目前,全市受地质灾害威胁较严重的乡镇级以上城镇有5个,分别是竹山县县城以及郧西县马鞍镇、房县万峪河乡、房县姚坪乡、竹溪桃源乡。因竹山潘口电站建设搬迁的乡(镇)新集镇,如竹山官渡镇、上庸镇、深河乡,竹溪新洲乡、兵营乡等,可能不同程度会受到地质灾害威胁。发育在城镇区域的地质灾害威胁范围较大,威胁人口和资产众多。

(二)山区农村居民集居地。全市80%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在山区农村,受短时暴雨的影响,在一些山区可能引发暴雨型地质灾害,突发性强、破坏力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威胁范围包括灾害点附近居民住房、村委会、输电线路、道路、耕地和林地等的安全。

(三)江河、库区沿岸。重点是汉江、堵河、金钱河沿岸,特别是库区地段,地质灾害主要由降雨及水库效应诱发,威胁对象是库岸的居民及房屋等财产、乡(镇)单位工作人员及办公等设施。如郧县叶大乡、房县姚坪乡、竹山县楼台乡、郧西县六郎乡等库区沿岸居民和单位。

(四)山区学校。全市有10余所中小学受到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威胁。主要有竹溪县桃源乡杨寺庙中心小学、鄂坪乡中心学校,房县化龙镇中学、桥上乡七里小学,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双龙堰村中心学校、大沟林区瓦房槽村中心学校,茅箭区火车站小学等。

(五)民用建筑工程边坡区。十堰市区、竹山县城等建筑工程开山边坡地段,山区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集中建房区靠近开山边坡地段是人工诱发滚石、塌方、崩塌、滑坡的多发地段,具有突发性,威胁附近居民人身及财产安全。

(六)城区山地整理及渣土场区。城区山地整理及渣土场形成的开山边坡、填土边坡地带,如张湾区西部山地整理区、东风孵化园四方山渣土场、武当街办茅箭堂村陈粮沟渣土场、花果街办二堰沟村铁路专用渣土场等,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场地建筑工程、周边居民。

(七)公路铁路沿线。十漫高速路、鲍竹路、316国道、305省道及十房、谷竹、十白高速路,武神、武白一级路等新、改、扩建公路,襄渝铁路二线、十宜铁路沿线等经常发生滚(坠)石、塌方和滑坡等地质灾害,主要是分布于公路铁路开山切坡形成的边坡区,威胁对象是过往的客、货运输车辆,公路施工、养护人员以及公路铁路运输线路安全。

(八)在建水电工程区。目前,我市在建水电工程28处,如竹山县潘口电站、房县三里坪电站等重点在建水电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坝肩、公路、桥肩、洞口等地段开挖形成的高陡边坡区是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主要威胁施工人员、施工设备的安全。

(九)旅游景区。目前,我市A级旅游景区12处,其他不同级别的旅游景区也在不断开发,这些景区景点多以险山、秀水为景,由于山高坡陡,地势险峻,易发生滚(坠)石、塌方和滑坡,山谷地段可能突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主要威胁游客和景区设施安全。

(十)矿区。以露天开采矿区采场崩塌、滑坡,废渣堆、尾矿库滑坡、泥石流为主。如郧县和郧西县大理石矿山、城区采石场普遍存在的高陡边坡是崩塌、滑坡的隐患区,郧县和郧西县铁矿、钒矿尾矿库,城区采石场、竹溪县和竹山县板石矿山废渣堆等是滑坡、泥石流的隐患区。威胁对象是矿山采矿人员、设施及矿区附近居民。

根据县域地质灾害防治区划调查和新增地质灾害情况,2011年,全市确定80处省、市、县(市、区)级重点监测督办地质灾害区(点)。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发因素突出表现为降水,其次是工程建设、矿山开采、水库效应等。5-10月的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也是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具体时段如下:

(一)汛期区域性中到大雨、局域暴雨、连阴雨期间及滞后3-5天。暴雨常导致山洪泥石流灾害,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连阴雨对山坡与工程边坡浸透作用强,使滑坡变形加快。这一时期是我市地质灾害集中高发时段,也是我市2011年地质灾害主要重点防范期。具体时段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气象局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为准。

(二)重点监测地质灾害变形异常期:全市列入重点监测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当监测数据显示异常变动、局部出现地裂缝、崩落、滑动、塌方、滚石等前兆现象,即转入重点防范期,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矿山开采、工程建设开山削坡雨季施工期。这一期间是边坡开挖、施工中突发性崩塌、滑坡、滚石地质灾害的多发期,这一类地质灾害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常造成人员伤亡。

(四)江河洪涝、水库行洪发电水位落差期。江河水位涨落,水库水渠蓄水、行洪、发电等水位涨落,是江岸、库区地质灾害的易发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的艰巨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以共同责任机制为主体,形成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与住建、交通、水利、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层层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签订责任状,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群测群防,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预警措施。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规范监测制度,提高监测水平,充分发挥群测群防成功预报的效果。住建、交通、水利、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在汛前要对城市建设工程、公路沿线、在建水利工程、矿山尾矿库、山区中小学校、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险情应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落实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应急机制,确保应急工作做到行动快、报告准、处置稳。交通、水利等部门也要制定公路沿线、重点工程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和人员,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做好群防群控、宣传培训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时期,国土资源部门要坚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应急处置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对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要按速报制度规定的程序迅速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认真负责地进行应急处理。

(五)依法行政,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切实防止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对采矿、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治理责任。

(六)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灾意识。各地要进一步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政府、部门、单位和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国土资源部门要通过宣传培训不断增强基层国土所和监测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切实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进一步提升公众防灾意识和抗灾能力。

附件:2011年度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重点督办监测区(点)

附:

2011年度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督办区(点)

郧县

省级:叶大叶滩集镇滑坡、茶店镇集镇滑坡

市级:杨溪镇财神庙滑坡、柳陂镇辽瓦集镇滑坡、城关镇黄家槽滑坡

县级:五峰乡西峰咀滑坡、五峰乡黑家湾滑坡、谭家湾镇十方院滑坡、城关镇东岭牛头岭滑坡、城关镇后店滑坡

郧西县

省级:夹河镇腰滩河滑坡、马鞍镇下川村八组滑坡

市级:六郎乡六郎关滑坡、城关镇红庙滑坡、土门镇辽坡滑坡

县级:观音镇蔡家沟滑坡、香口乡上香口滑坡、关防乡西沟滑坡、河夹镇祁家洼滑坡、羊尾镇李家棚滑坡

竹山县

省级:县委县政府大院滑坡、城关镇马家坡滑坡、文峰乡布袋营滑坡、宝丰镇园林场滑坡、楼台乡均坪山崩塌

市级:楼台乡马岭村邹家湾滑坡、县委党校滑坡、柳林乡道士坪滑坡、宝丰镇邓家湾滑坡、潘口乡李家坪滑坡

县级:文峰乡轻土坪滑坡、得胜镇谌家坡滑坡、城关镇高家庄村滑坡、楼台乡白莲套滑坡、宝丰镇公坪滑坡

竹溪县

省级:新洲乡孟家渠村刘家瓦屋滑坡、鄂坪乡中心学校滑坡、蒋家堰镇碾盘村罗家坡滑坡

市级:县河镇柏树村冯家院滑坡、蒋家堰镇新生村罗家院滑坡、桃源乡杨寺庙崩塌、鄂坪乡大河湾村一组滑坡

县级:县河镇龙堰河村张家凸滑坡、兵营乡顺风雨村安合寨滑坡、汇湾乡船丰村童星垭滑坡、中峰镇朝阳村王家院滑坡、城关镇大裕沟村滑坡、蒋家堰镇大东沟村付家院滑坡

房县

省级:万峪河乡政府滑坡群、姚坪乡政府滑坡

市级:中坝乡龙驹沟电站滑坡、姚坪乡黄坪村拐子滑坡、姚坪乡金牛滑坡(金牛小学)、大木厂镇安阳沟村姜家坡滑坡、沙河乡五塘滑坡

县级:红塔乡马栏滑坡、门古寺镇红星滑坡、城关镇三海滑坡、桥上乡七里小学滑坡、化龙镇中学滑坡、青峰镇红庙滑坡

丹江口市

市级:浪河镇总后3611厂家属区滑坡、丹赵路办事处杨山小学滑坡

市(县)级:官山镇观音堂村大树垭滑坡、六里坪镇岳家川村秦家邦子崩塌、六里坪镇双龙堰村中心学校滑坡、大沟林区瓦房槽村中心学校滑坡

张湾区

市级:黄龙镇大坝社区涂家湾滑坡、方滩乡王家山村余家堡滑坡

区级:花果街办桃子沟村何家湾滑坡、黄龙镇青石村刘家包滑坡、黄龙镇李家湾滑坡、红卫街办动力新村滑坡

茅箭区

市级:茅塔乡王家村四组滑坡

区级:武当街办马家河村一组滑坡、东城开发区枧槽村六组滑坡

武当山特区

市级:太子坡景区滑坡

区级:元和观村三组滑坡、大湾村三组中观滑坡、金顶斋饭堂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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