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关问题的通知

郴政办函〔2015〕35号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有关单位:

市委、市政府决定,市直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要在2015年4月编制完成。为按时完成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编制“两个清单”的部门范围为:一是市委、市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发〔2015〕2号)设置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特设机构;二是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市档案局、市扶贫办、市文物处。共36个部门(以下统称市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见附件1)。

二、编制模式和内容。市政府工作部门“两个清单”编制的模式和要编制的内容参照湖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模板编制(可点击“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下载),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已根据省里模式制定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模板(具体见附件2、附件3)。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要分别制定下发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说明,予以指导。

三、时间要求。各部门要于2015年3月23日前按照规定清单格式完成本部门的“两个清单”(草案)制订工作,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并附上法律法规依据,将权力清单(草案)报送市编办(联系人:廖福星;电话:2871991,地址:市委综合办公楼三楼左侧,QQ邮箱:675684665);将责任清单(草案)报送市法制办(联系人:赵兰玲;电话:2368362,地址: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左侧;QQ邮箱:634999516),报送时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市政府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审核组,对各部门报送的“两个清单”草案进行集中审核。

四、明确责任。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郴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郴发〔2015〕3号)和部门“三定”方案,紧密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本部门的权责进行认真梳理,认真制订本部门的“两个清单”。此次机构改革,各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都划归了主管部门,然后再委托事业单位承担。因此,各部门在编制“两个清单”时,要将本部门所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权力、责任纳入进去。由主管部门牵头,归口事业单位安排专人参加,共同完成。如市交通运输局的“两个清单”,就要包括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质监站的权力和责任。

鉴于我市政府机构改革正在进行,机构整合尚未到位,市委市政府郴发〔2015〕3号文件明确的有机构整合的部门,要加强协调,明确专人负责,共同做好新组建部门的“两个清单”制订工作。如市政府办公室“两个清单”编制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被并入的市政府研究室、市民宗局、市金融办安排专人参加,共同完成。又如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两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衔接,各安排专人组成新组建的市卫计委编制组,共同做好市卫计委的“两个清单”编制工作;市农业局与市委农村工作部、市文广新局与市体育局、市安监局与市煤炭局也要照此办理。

五、严肃纪律。推行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编办、市法制办具体牵头负责,各部门及单位要紧密配合。“两个清单”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紧行动,明确专人负责,加班加点,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如有对“两个清单”编制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或借口机构改革尚未到位而互相推诿扯皮,导致“两个清单”编制工作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的,市政府将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严肃追责。

附件:1.郴州市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部门名单

2.权力清单编制格式

3.责任清单编制格式

附件请下载查看:郴政办函〔2015〕35号附件.doc

http://www.czs.gov.cn/html/uploadfiles/201503/20150318154311806.doc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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