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郴政办函〔2009〕154号
颁布日期:2009-07-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政办函〔2009〕154号

北湖区、苏仙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两城”建设和“三创”工作,提升我市市容市貌水平,市政府决定对市城区主次干道进行综合改造提质。为确保综合改造提质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实现或优于原设计效果。

(二)完善配套设施,美化空间环境。对路面铺装、人行道设置、绿化布置、路面(空间)构筑物进行整理、完善、规范和装饰,实现功能性、人文性、景观性的统一。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指挥部,负责综合改造提质工作的统一调度、协调、管理和考核。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陈社招,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张成城,市规委常务副主任周江任顾问,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扬平任指挥长,郭炜东、范辉平、梁成规、刘国平、刘新林等同志任副指挥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公路局、市城投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郴州电业局、郴电国际、市电信公司、南方水务有限公司等为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办”)。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主体

城市主干道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建设局负责改造实施,改造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城投中心安排和调配(见附件1)。城市次干道按照属地管理、属地实施的原则,分别由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负责筹集资金实施改造,市政府按照背街小巷改造的方式对北湖区、苏仙区城市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见附件2)。按照道路改造规划要求需扩容、下地、整合的管(杆)线工程由各管(杆)线产权单位负责实施。道路综合改造提质规划设计方案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鼓励采用BT、TOT建设模式实施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

(二)改造内容

1.道路交叉路口:

(1)扩宽、增设右转弯车道,酌情增加直行道等车道数。

(2)合理设置红绿灯各方向的通行时间。

(3)对不宜设置红绿灯的交叉路口,设置交通岛和行人通行线。

2.道路横断面:

(1)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合理设计车道宽度,尽可能增加车道数量,有条件的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增设港湾式停靠点。

(2)将三块板道路中的非机动车道设为城市慢车道。

(3)合理设计人行道宽度,保证人行畅通。

3.道路铺装:

(1)路面加铺改性沥青或重胶沥青混凝土。

(2)人行道原则上实行全翻改造,路缘石原则上采用麻石,人行道铺装材料和颜色、图案等,根据周边环境具体情况确定。

4.道路绿化:

(1)道路设计中的绿化尽量满足绿化率的要求。

(2)在道路的交叉路口、街边空地视周边环境设置绿化景点及小品。

(3)绿化配置力求多样化,选用适应我市气候等环境条件的苗木品种。

5.配套设施:

(1)适当加大道路沿线单位出入口右转弯宽度,保持残疾人通道畅通。

(2)合理设置斑马线,配置信号灯,在条件允许的道路设置人行天桥。

(3)合理布置停车场、站。

(4)规范设置各种广告牌、路牌、分接箱、检查井、路灯、消防栓。井盖一律选用复合材料,其标高与路面或人行道一致。

(5)道路沿线各种管(杆)线一律下地,与道路改造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6)公厕、垃圾站每1公里设置1个,果皮箱每100米设置1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是改善城市交通、美化城市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按时按质完成改造任务。

(二)强化督查指导。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办要按照“一周一调度,一月一考核”的要求,加大对综合改造提质项目的调度力度,7月底前所有项目要完成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各项目业主要加大工作力度,科学组织施工管理;市公安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为综合改造提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协调各管(杆)线产权单位充分考虑未来数十年管线容量,一次性做好管(杆)线下地工作,防止随意开挖铺设管(杆)线、破坏道路等现象发生。

(三)严格考核评价。按《市城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考核办法》对综合改造提质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实行奖优罚劣,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

1.郴州市城区主干道改造项目计划表

2.郴州市城区次干道改造项目计划表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业教育攻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