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连云港市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4日
连云港市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今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江苏沿海开发机遇,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港城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为根本,以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创新发展为动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发展创新型经济、完善市场主体运行机制、深化财政、金融、价格、农村、社会保障、医药卫生和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体制改革,为加快沿海崛起,实现新的跨越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发展创新型经济,加快产业创新步伐
(一)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抢占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产业技术发展制高点,超前部署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海洋、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实施节能减排和制造业信息化科技支撑行动,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和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壮大农业科技型企业20家、现代农业科技园10个。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300亿元。实施创新平台提升工程。整合、集成、优化科技资源,着力打造以科技资源、集成开放、共建共享为特点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形成新兴产业、科技园区和公共技术平台配套发展局面。培育创新型企业20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发展民营科技企业1600家,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100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商务局、财政局、农委,市委农工办、市编办)
(二)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消费、流通等各环节循环发展,建设循环型、环保型社会。以企业为主体、以园区为重点,推动低碳技术改造,加快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形成一批低碳示范园区和低碳企业。积极引导形成节约消费、循环消费、绿色消费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推广应用先进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设备。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40个、重点减排项目30项,创建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10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
二、完善市场主体运行机制,促进各种经济共同发展
(三)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强化市属国有企业的战略管理,推进调整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注重搭建平台,加强与央企、省企和国外知名企业合作,以小投入拉动大产业,用小资金撬动大项目。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把握好审计、评估、公开交易等关键环节,完善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严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出资人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机制,逐步建立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奖惩、任免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领导有任期,监管无时限”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四)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推进中小企业园和工业集中区建设。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长效机制,推进“春风进万家创业助贷工程”,继续举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日”活动。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深入开展多形式的政银企对接,新增中小企业贷款200亿元。加强对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形成担保机构许可审查机制,引导担保机构规范运作。研究出台《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再担保专项资金操作暂行办法》,提高创业服务能力。成立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开展创业辅导进校园、进园区、进社区等相关活动。加强中小企业园和工业集中区建设,制定《全市中小企业园和工业集中区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增强中小微企业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五)积极探索行业协会改革,促进行业自律和规范化运作。规范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出台我市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有序地进行全市行业协会的清理整顿工作,探索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政会分开,优化行业协会结构布局,重点发展和提升与我市支柱产业相对应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和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编办、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物价局、行政审批中心,连云港工商局)
三、深化财政金融价格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市级财政调控能力,发挥财政体制的分类引导作用。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加大对市区乡镇、村的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创新型能力建设。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健全预算执行管理和监控机制。健全政府采购预算指标扎口管理机制,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步增长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快实现创新产业、人才集聚、制度创新、自主创新能力“四个明显提升”,全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发改委)
(七)强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突出对沿海开发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持。加大对沿海开发、临港产业等经济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强化与政府及经济综合部门的协调联动,多层次地组织银政、银企对接活动。根据重大项目建设和资金落实情况,通过举办沿海开发重大项目银企对接暨成果发布会,推动沿海开发重大项目资金落实。结合全市经济转型发展要求,全市部分重点企业建立“百亿企业融资培育库”,开展“百亿企业金融培植”工程。根据全市沿海开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需要,为金海、金港湾、新海连等搭建融资平台;围绕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主题,以县支行为重点,试点开展“联合选贷”模式。(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监分局,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
(八)推进价格改革,强化政府调控责任。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审慎确定西气东输气价;组织实施居民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试点推行居民用气阶梯式气价。积极试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稳妥推进环境价格改革,推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积极争取试行扬尘排污收费政策。全面实施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化管理,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收费减免政策。着力推进教育、医药、卫生防疫、交通运输、房地产、金融、旅游、涉农和涉企价费监管,努力规范价格秩序。继续探索平价商店经营模式,全年新建平价商店20家。(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四、推进农村各项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九)抓好城乡统筹试点,树立城乡一体化样板。开展城乡统筹试点。围绕“一区两带四圈二十村(点)”抓好城乡统筹试点。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新开工农民集中居住点10个以上。积极推进村庄环境大整治,深入开展村庄环境“六整治”、“六提升”活动。加快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落实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推进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项目投入,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农委)
(十)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抓好农民合作联社建设。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换证试点。以县区为单位选择部分乡镇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乡镇,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试点,加快组建农民合作联社。新增联合社10家以上,新增入社农户7万户。争创省级“五好”合作社60家。加强合作社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合作社财务电算化、合作社指导服务及合作社产品网上营销等信息化软件,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成员账户设立以及组织活动和社务管理。(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农委、经信委、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十一)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强化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以电子显示屏为主要载体,实现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县乡“全覆盖”,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0万亩。发展多类型的适度规模经营。全市新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50万亩,占耕地面积比重达到50%。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四县均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所有乡镇相应设立调解机构,逐步形成“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农委、国土资源局、粮食局、林业局)
五、完善城乡居民保障机制,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十二)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城乡群众的社会保障水平。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全市新增城镇就业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万人。五项社会保险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6%、98%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
(十三)逐步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统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各类棚户区安居工程为主体,以限价商品住房、人才安置房为补充的具有我市特色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今年全市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0500套,市区安排建设人才安置房100套,全市竣工保障性住房6300套。市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在土地“招拍挂”出让前,将配建保障性住房作为前置条件,配建比例由总建筑面积的3%提高到10%。(责任单位:市住房局、人社局)
六、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十四)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的复合式付费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好经办管理资源整合工作。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品生产流通和医药卫生监管体制,推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营医疗机构。探索异地就医结算改革,逐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地区范围,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提供高效便捷的结算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
七、推进社会事业管理创新,构建科学发展机制
(十五)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按序时进度推进各县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全市每个乡镇至少办一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义务教育阶段现代化(或特色)学校20所;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在发展方式、办学体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推进更高水平的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开展更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建设,鼓励已通过评估的县区不断提高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加快建设教育强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编办)
(十六)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推进公益性事业单改革和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健全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实施文化建设工程,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新业态,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巩固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农家书屋建设成果,广泛开展“和谐进万家”活动。打造文化精品,深入挖掘山海、淮盐、民俗等地方文化内涵,策划、包装一批特色文化项目,扶持一批重点文化品牌、文化名人,增强地域文化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财政局、发改委、编办)
(十七)合理布局全市体育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并用好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争取公共财政对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投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投资,推动非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市场化改革。加快基层体育健身设施提档升级步伐。建成10个街道(乡镇)、50个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建成300条行政村健身路径(器材)。启动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建成市体育中心,启动中心城区全民健身大厦建设,完善市体校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财政局、发改委)
(十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精简和优化行政层级,健全科学决策机制,不断规范、完善政府绩效考核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服务职能。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各项改革;完善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全面推行《连云港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不断提升公务员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和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区、扩权强镇,增强县区、城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做好东海县安峰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试点工作,努力破解经济发达镇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基层政府新型管理架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社局、编办,法制办)
(十九)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再造和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对全市保留的审批事项实行统一规范管理。成立“三集中、四到位”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处室向市行政审批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切实做到项目到位、授权到位、业务骨干到位、监管到位。积极开展联合审批,切实解决审批程序复杂、互为前置条件、重复审批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健全市县(区)中心联动制度,以沿海开发项目、重点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产业为服务重点,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项目办理相对集中的区域,组织相关审批部门集中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中心、发改委、监察局、法制办)
八、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改革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十)做好各项改革的组织实施、跟踪、检查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总体要求,加强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工作,紧密跟踪改革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确保改革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各县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重点,统筹好改革与常规工作,制定推进改革的实施办法和时间步骤,及时反馈改革进展情况,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完成年度改革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