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4〕6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拟定的《南京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9日
南京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6月)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最大程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及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苏政办〔2011〕16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与变化趋势,制定全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如下。
一、2013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2014年预测分析
(一)2013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13年,全市共发生6起地质灾害,其中玄武区1起,江宁区4起,溧水区1起,具体为:玄武区玄武门街道九华山玄奘寺地藏殿崩塌,江宁区汤山街道南京军区总医院汤山分院北侧山坡滑坡、江宁区方山园区定林路滑坡、江宁区汤山街道南京税务干部汤山培训中心(汤水河河闸)岩溶塌陷、江宁区汤山街道泉华路岩溶塌陷,溧水区无想寺风景区无想寺水库旁沿山道路滑坡。其灾害类型可划分为滑坡、崩塌、岩溶塌陷,灾害等级均为小型,诱发因素为暴雨或大雪,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9.5万元,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二)2014年地质灾害预测分析
经预测分析,我市2014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在6—9月,特别是在七、八月份,受连续降雨的影响,容易发生群发性地质灾害。全市地质灾害预计以暴雨引发的滑坡为主,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也容易引发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201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
经排查,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总计150个(详见附件),总威胁人数约4500人,威胁财产约5亿元,其中险情等级为特大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个,大型6个,中型64个,小型79个。
三、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将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供资金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指导下,落实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发改和规划部门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和规划许可过程中,要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为项目审查的必备要件;住建部门要抓好主体工程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监管;水利部门要落实好河道、水库等周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交通部门要重点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旅游部门要重点做好风景旅游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报告提出的防治建议,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治各类地质灾害。
(二)完善规章制度,落实防灾责任。各级国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做到汛期24小时值班不脱岗、不漏岗。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处于应急待命状态。要切实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高标准“十有县”的要求,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督查工作,及时掌握和判断地质灾害危险点发展趋势,做好灾情预测预报工作。一旦发现险情和灾情,要按照速报、月报制度及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并做好跟踪监测、应急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加强调查监测,完善群测群防。各级国土部门要在201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危害程度,及时设置监测点,把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避险卡发至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及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并做好日常监测、防灾、避险等指导工作。各区要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制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市国土局备案。
(四)健全应急体系,提高处置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宁政办发〔2013〕149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处置应急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五)加快工程治理,彻底消除灾害。在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时,要因地制宜地与土地整理相结合,充分挖掘土地潜力,着力提高土地利用率;要因地制宜地与宕口环境修复相结合,加快推进矿山宕口和重点地区露采矿山环境综合整治进程;要因地制宜地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强化“绿色南京”建设,着力推进公路、轨道交通等两侧生态复绿工程,有效提高沿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障能力。对危险性、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区政府要在汛前统一组织实施必要的简易阻排水、削坡减载和反压坡脚等工程,减轻隐患点的危险性,并预选好避让的安全地点和撤离路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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