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亭棚车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锡政办发〔2009〕53号
颁布日期:2009-0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亭棚车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53号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迎论坛、优环境、树形象”奋战100天动员大会精神,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市区范围内各类占道亭棚车点有1700多处,集中设置在主要道路、繁华地区,绝大多数都属越权违规审批和非法擅自设置,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道路交通,同时,又无偿占用了城市公共资源,损害了全体市民的公共利益。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市区占道亭棚车点专项整治,并对整治活动实施全程专项督查。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照《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锡政通〔2009〕3号)要求,在前一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迅速部署,开展占道亭棚车点的自纠自整工作,制订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各种社会稳定工作,并于2月20日(本周五)下午5时前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杨颖;联系电话:82743553;传真:82743571;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政府督查室要根据整治要求,切实抓好专项督查,严格执法,确保占道亭棚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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