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府办发〔2013〕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抚州市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8月26日

抚州市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为规范、有序推进全市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菜市场消费环境,方便城市居民生活,促进农产品流通,保障消费安全,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区菜市场的档次和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理念;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为契机,按照“保供应、保安全、稳物价”的总体要求,以“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通过“改造硬件、提升软件、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全面提升城区菜市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着力推进市中心城区社区便民店建设,为老百姓提供一个环境舒适、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的购物场所,造福人民群众,提高城市品位。

二、目标任务

从今年开始,利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区菜市场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在市中心城区建设60个便民菜店。建设改造重点为城区现有菜市场改造升级和新建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具体时间安排:2013年重点完成市中心城区4家菜市场(其中2家提升)建设改造试点并积累经验;2014年完成15家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2015年完成20家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建设改造后的菜市场基本实现标准化,达到四个目标:硬件设施规范、齐全、设置统一,档口经营整洁、有序、科学分类,环境卫生干净、亮堂、全天保洁,公共服务公开、便民、保障有力。

三、建设改造原则和要求

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要形成体系,既要建大型市场,又要建中小规模的市场、超市和门店;要合理布局,既要覆盖老城区,又要延伸到新城区,新建小区达到配置标准的必须布点,未布点的要改建或补建。

(一)新建和改造的菜市场项目已列入全市市场体系建设项目储备库。

(二)新建和改造的菜市场项目应于当年建设改造完工并投入使用。

(三)新建、改造、提升的菜市场必须是室内菜市场,其中新建社区菜市场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每个便民菜店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

(四)建设改造提升后的菜市场符合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

(五)优先支持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国有控股、摊位费较低的菜市场建设改造提升。

(六)项目建设要发挥属地政府和承办企业的积极性,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

四、建设改造规划布局

(一)区域布局:市中心城区(含临川区和高新区城区)按照生活半径1.5公里左右、步行15分钟左右设置1个标准化菜市场。各县级城区按照生活半径2公里左右,步行20分钟左右设置1个标准化菜市场。

(二)新建菜市场规划布局:依据常住人口每万人建1个600平方米以上菜市场的配置标准,统筹考虑老城区补点建设和新城区规划建设布局。鼓励新建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实行连锁经营。

(三)业态布局:各地要将标准化菜市场设置布局与农副产品配送中心、中小规模的生鲜超市、社区菜店、流动售菜车结合起来,根据城市规划实际,为标准化菜市场设置做有效补充。

五、建设改造标准

按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建设改造后,菜市场至少要达到以下标准:

(一)硬件要求

1.建筑结构:建设改造后的菜市场必须是室内菜市场,其中新建菜市场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

2.通道:人流、物流通道宽敞,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3.地面:地面铺设防水、防滑、易清洗材料,保持地面整洁干净。

4.室内布局:商品分类科学,摊位整齐规范;摊位相对集中,生熟食分离,熟食区有更衣与洗手消毒装置和温度控制设施,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家禽摊位相对独立并设有流水冲刷装置。

5.供水供电采光通风:市场内采光、通风良好,市场供水供电系统完备,给排水通畅,不积水、无异味,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

6.治安消防:在主通道、出入口等地方安装摄像头监控,配备消防器材,符合消防规范,并有专人管理。

(二)软件要求

1.办公场所和管理人员。设置专门的管理办公室,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管理人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2.服务规范。宣传栏、服务台、投诉台、公平秤、检测间等服务设施齐全。

3.食品安全检测和可追溯。每天抽检部分农产品,当天公示结果,在摊位醒目位置公示所销售农产品的产地或来源地。

4.卫生保洁。市场每1000平方米经营面积至少配置2名专职保洁员,定期对通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维护。各摊位的卫生保洁由经营户负责。

六、建设改造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

各地商务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和省、市、县(区)城区菜市场建设专项配套扶持资金额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共同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安排好建设改造项目。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本地城区菜市场的基本情况、2013-2015年建设改造计划、项目安排的原则和标准、地方配套资金、项目组织实施及验收等内容。具体项目安排填写《2013-2015年抚州市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安排一览表》(见附件)。

各地实施方案于2013年9月30日前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备案。

(二)项目申报验收流程。

1.提交立项申请。欲争取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应通过当地商务、财政部门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提出立项申请,并提交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审定后实施。

2.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承办单位在项目建设竣工后,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

3.审核申请材料。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对项目承办单位上报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组织现场验收。组建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和行业协会及财务、工程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核对资料、咨询提问等方式,重点查看建设改造后的硬件设施和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的实际效果,核对购置设备和建设改造工程清单内容,核查项目资金使用和财务审计情况。

5.公示。将经验收合格的标准化菜市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验收工作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总责。在项目实施期间,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将不定期对各地菜市场的建设改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资金拨付。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商务局提请市财政局将省、市项目以奖代补扶持资金拨付给(或通过县区财政拨付)项目承办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菜市场建设改造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涉及民生福祉。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菜市场建设改造组织领导,各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建设、规划、国土、工商、城管等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协调配合,统筹推进。

(二)加强规划引导。各地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菜市场(含配送中心、生鲜超市、社区菜店、便民菜店)专项规划,与城市开发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专项规划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菜市场设置应与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配套,凡规划确定的菜市场用地和设施,以及建成使用的菜市场,未经当地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用途或挪作他用。此前已改变菜市场用途或挪作他用的行为应予以纠正。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江西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2〕15号)、《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抚府发〔2012〕26号)等文件精神,将菜市场作为服务业的重点鼓励类项目,予以大力支持。

1.资金上给予支持。要加大投入,多方筹措建设改造资金,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菜市场建设改造的良好氛围。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将菜市场建设改造列为重大民生工程,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菜市场建设改造;对便民菜店建设,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或“公助民办”的方式给予补贴。各县(区)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菜市场建设改造。

2.政策上给予优惠。对菜市场用电、用水、用气,实现与工业基本同价,逐步实现与普通工业用电价格并轨。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凡未列入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一律取消;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对经营性收费,免收或减半收取。

3.用地上给予保障。要根据菜市场的项目建设需要,适时同步调整补充城市规划和商贸发展规划,市中心城区、县城区土地包括旧城改造的拆迁空地,方便居民购买肉菜副食品的地段,要优先满足菜市场用地发展需要。

(四)加强日常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标准化示范菜市场创建工作,形成标准化菜市场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水平的长效机制。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对建设改造后的菜市场进行绩效评估,加强对市场管理服务、市场秩序、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市里将对各地开展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建立督查推进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评选一批群众满意的标准化示范菜市场。

附件:2013-2015年抚州市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安排一览表

附件

2013-2015年抚州市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安排一览表

填报单位: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市场名称

市场地址

市场性质

建设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

年交易额

营业面积(㎡)

摊位数(个)

安排就业(人)

建设或改造起止日期

项目投资

总额

拟补贴金额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写说明:1、市场性质填写“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制”等;2、建设性质填写“新建”、“改造”、“提升”;3、此表可复制。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业教育攻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