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驻外办事机构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吉府办字〔2015〕266号
颁布日期:2015-10-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驻外办事机构的通知

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26号)精神,现就我市各地党政机关驻外办事机构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若干规定、《江西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通过全面彻底清理规范驻外办事机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升行政效能。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各地在2014年和2015年上半年的摸底排查基础上,通过单位自查、人事编制部门核查、工作组专项督查等方式,对本地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所有部门单位的驻外办事机构情况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摸底排查。

(二)全面撤销清理。各地在摸底清查结束后,立即对查实的驻外办事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清理工作要坚持和谐稳定,被撤销的机构和人员要妥善安置,资产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处置,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驻。

各地确因工作需要,由所在地政府报经市政府批准,可选派人员在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三、时间节点

摸底清查工作必须在2015年11月5日前全面完成;机构撤销清理工作必须在11月10前完成;被撤销机构的人员安置、资产处置根据工作实际可在机构撤销后逐步解决。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牵头(泰和县、永新县由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编办、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清理工作高效顺畅。

2.各地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清理工作的落实,不得以任务理由拖延。机构撤销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形成专题材料,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曾招论,联系方式:893005618970679377)。

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全市驻外办事机构清理规范工作牵头单位,联合市编办、市财政、市审计等部门,及时派工作组对各地驻外办事机构清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确保清理工作全面完成,不留死角。

4.各地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清理工作,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以及隐瞒或变样保留办事机构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5年10月29日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业教育攻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