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景府办字〔2015〕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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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0-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视当前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准则,是现代政府的一个重要特征。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提高政府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自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dz.gov.cn/)建立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相互合作之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深化,依申请公开不断规范。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组织机构不健全,工作制度不完善,工作进展迟缓;二是有些单位对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未按要求全面公开,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甚至少部分单位长期不更新发布信息;三是部分机构调整后,“承办机构”、“责任部门”等相关信息未变更,导致民众获取信息不准确,可能会造成民众办事不便等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入查排自身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网站,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实现政府职能的转换,建设服务型的政府。
二、明确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要切实贯彻“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政府信息,除法定不公开的,一律公开;要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凡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应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公开内容要精炼、管用,让公众看得懂、用得上;要突出加大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市政府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附件1)要依照法规和职能,参考市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景府办字〔2015〕68号),尽快制定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牵头单位要将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并于2015年12月7日前将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二)优化整合政府信息发布体系。一要切实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以政策宣传、信息发布、便民服务、与民沟通和民意征集为目标,加快推动“中国景德镇”网站改版工作,优化栏目设置,进一步突出政府网站便民为民和网上问政功能。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中国景德镇”网站改版工作,重新梳理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重点信息和便民信息的保障力度,确保“中国景德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高质效运行。二要积极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以及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不断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要充分利用新兴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三要注重贴近群众,充分发挥市图书馆、市档案馆以及各级政府信息查阅点等窗口作用,充分利用明白卡、挂图、公告栏、广播、有线电视等传统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扩大信息传播面,增强信息发布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三)深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实效。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公众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要求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大量出现,各单位要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下大力气抓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公众需求。一要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拟办、会商、审核、答复、归档等管理,严格按时、依法答复,提高办理的规范度。对因申请公开办理不力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且败诉的,或因申请公开内容属主动公开内容而未依法公开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二要拓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发挥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查阅点、电子邮件、信函等多渠道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三要坚持依申请公开办理登记备案和统计报送制度,对于申请量大、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应纳入主动公开范围,方便群众获取。
三、健全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部署实施,切实了解和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请市本级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于10月24日前,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料(附件2)通过景德镇数字化办公平台邮件系统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人:陈洁,电话:8382207)。
(二)完善工作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及时修订本地本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做到职责清晰、流程规范、时限明确。以制度修订完善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公开范围、层级和流转等内容,着重解决部门间存在的交叉区域,防止部门间推诿扯皮、职责缺失等现象发生。要认真对照上级最新文件精神及各项工作要求,重新梳理已出台的各项制度措施,重点做好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核、依申请公开受理等核心制度的修订及重新发布工作,确保所有制度均能有效运行。同时,要加快推动公众监督、政策解读、重点信息发布、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日常巡查等缺失制度的制定及完善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加强工作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市政府办公室将通过定期专项考核、不定期抽查、“回头看”、第三方评估、年底集中考核等多种形式,对重点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市民留言答复处理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通报,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到实处。
附件:1.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名单
2.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
2015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名单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卫计委、市旅发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陶瓷工业发展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宗局、市人防办、市外侨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供销社、市地方志办、市公路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航局、市防震减灾局、市工管办、市信访局、市档案局、市高新区、市陶瓷工业园、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景德镇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景德镇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港航分局、人行景市中心支行、市烟草专卖局、市盐务局、市国家调查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农业开发办
附近:http://www.jdz.gov.cn/fgwj/qtygwj/201511/t20151105_6730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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