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整合项目资金建设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整合项目资金建设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整合项目资金建设“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2年1月6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关于整合项目资金建设“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十大工程”总体部署的要求,在全市开展“村庄规建、特色产业、生态优化、休闲农业、乡风文明”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建设,为了使示范村建设能够顺利推进,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四次人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先行先试”政策为动力,以实施农业农村工作“十大工程”为依据,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为抓手,开展以村庄规建为先导,以特色产业为支撑,以生态优化为基础,以休闲农业为亮点,以乡风文明为根本的“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建设,通过示范带动,将我市农村逐步建成现代都市新型农村。

二、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整合全市各级涉农项目资金,扶持建设一批“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力争把我市农村打造成富裕、和谐、秀美的现代新型都市农村。

三、基本原则

“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项目实施原则是:

1、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各涉农县(区、场)均应按市统一要求,结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现代都市新型农村建设长远规划及“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建设“十二五”规划。

2、竞争立项,分步推进。各地应建立“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项目库,按规范程序将符合立项条件的分批筛选立项,逐步推进。

3、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政府着力支持“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项目建设,按本方案及相关部门的项目规定予以扶助,各相关县(区、场)、乡(镇)也要出台相应扶助措施予以支持。

4、企业领办,群众参与。鼓励工商企业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领头,带动当地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项目建设。

5、整合项目,综合建设。各相关涉农项目资金,要优先安排到“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分工立项;统一设计,分工实施;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统一报帐,分别建帐;统一验收,分别记功。

6、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对企业领头建设现代农业、都市农业和村庄建设整治的,根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先行先试”的精神,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市综合示范村建设推进办公室研究确定奖补额度。

四、基础条件

“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建设点,应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原则上要求:

1、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2、有较好的特色产业;

3、有较深厚的文化底蕴;

4、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5、有较好的交通、区位优势;

6、有较强的村级班子和较好的群众基础;

7、无各类项目实施不良记录。

五、建设标准

1、村庄规建

基本建设规模:2个以上自然村或80户以上农户村庄。

主要建设内容:

(1)村庄规划:按照保护当地特色风貌、发展现代农业、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通过村庄规划的编制,对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使村庄建设朝着布局合理、功能齐备、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的方向推进。

(2)村庄整治:参照省市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制定“六改四普及”,即改水、改厕、改路、改房、改栏、改环境,普及有线电视、普及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电话和宽带网、普及沼气。

通过村庄规建整治,达到合理布局村庄,通畅村内道路,改善生活环境,打造特色景观,完善饮水、排水、电力电信、农业信息网络等设施,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2、特色产业

基本建设规模:农业特色产业包括2000亩以上的油茶、茶叶、花卉苗木特色基地,1000亩以上的蔬菜、水果、水产基地及其他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

主要建设内容:发展特色农业所需基础性设施,具体为各相关项目及市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规定范围。

通过特色产业项目建设,达到耕地平整园田化,道路渠系通畅化,排灌设施现代化,农田林网生态化。

3、生态优化

基本建设规模:达到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标准、水土保持和面源污染处理符合规定要求。体现乡村田园风光、山水风貌。

主要建设内容:

(1)乡村道路绿化,村庄庭院绿化、农田林网绿化以及花卉园林景观建设;

(2)山、水、田、塘的建设美化以及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3)农村面源污染源处理以及环境保护建设。

通过生态优化项目建设,达到天蓝、地绿、水清、空气新鲜。

4、休闲农业

基本建设规模:单日接待能力1000人以上,住宿接待能力100人以上。

主要建设内容:

(1)农业资源类休闲区。通过实施水土保持和植树造林等项目,建设绿色、生态、自然的农业资源产业景观区,为游客提供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等旅游健身场所。

(2)精品农业类休闲区。通过实施高额投入、高科技含量、精心打造、精细管理的农业示范精品园和起点高、规模大、效益好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为游客提供现代农业观光、现代科技宣传场所。

(3)农活体验类休闲区。建设“农家乐”、农产品采摘园、垂钓园、农活体验园等,为市民提供农村休闲娱乐场所。

(4)农村文化类休闲区。主要开发各种类型的农业游乐园、农耕文化展示馆、民俗游乐园等,供游客参观游览、参与活动。

通过休闲农业项目建设,打造南昌市城郊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土产品尝、劳动体验的农业景点,满足都市人民需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5、乡风文明

基本建设规模:2个以上自然村或80户以上农户村庄。

主要建设内容:

(1)着力四个提升。

一是提升示范村文化氛围。强化农村文化阵地建设,配套文化设施,做到有文体团队、有活动阵地、有特色文体活动,开展“城市文化三下乡”和“农村文化进城”城乡文化交流活动,以满足广大农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二是提升示范村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发挥图书、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的作用,让现代文明知识信息走进农家生产生活;

三是提升示范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水平。开展以社会政治安定、社会治安稳定、社会环境和谐、基层管理规范、队伍建设加强等方面内容的和谐平安村创建;

四是提升示范村乡风民俗文明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和民俗文明评比奖励机制,引导农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勤劳致富。

(2)弘扬四种风气。

一是崇尚科学的风气;二是健康娱乐的风气;三是邻里互助的风气;四是家庭和谐的风气。

(3)达到四项完备。

一是党建和村务管理工作制度完备;二是村民自治制度完备;三是教、科、文、卫、体、计生等服务设施配套完备;四是新型农民培训教育机制完备。

通过乡风文明项目的建设,达到农村干部工作好、社会事业好、乡风民俗好,农民觉悟高、素质高、幸福指数高。

六、实施步骤

总体按照“先试点,后扩展,再铺开”的步骤逐步推进。

项目实施步骤按照“上半年立项,下半年开工,第二年见效”。具体操作规程是:

1、制定规划。由各县(区、场)在今年年底前后提出十二五规划初稿,报市审定。

2、项目申报。各县(区、场)组织各乡(镇)、村(分场)在符合基础条件的地区,通过做好宣传动员、统一干群认识的前提下进行申报。(此项工作原则上每年春节前完成)

3、项目筛选。各县(区、场)在各地申报基础上,按照上述有关要求,选择若干基础条件较好的,排序列入县(区、场)级项目库(入库项目均须编制项目建议书),再按市里下达年度项目申报指标及申报时间要求择优上报至市。(此项工作原则上每年3月底前完成)

4、项目立项。由市综合示范村建设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推进办)组织现场考察,专家评估,确定年度项目,项目立项计划一年一次性确定。(此项工作原则上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

5、立项分解。项目立项确定后,由项目单位委托相关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推进办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按评审通过后的可研报告,将任务分解至各相关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自建单位。各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分别按有关程序落实各自子项目立项。(此项工作原则上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

6、项目设计。由市推进办及相关部门组织各相关项目设计单位共同形成综合初步设计,各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各自工程设计。(此项工作原则上在每年8月底前完成)

7、项目实施。各项目实施工作均由县(区、场)项目指挥部统筹协调。属整合项目的工程,各相关项目主管部门依照推进办确定的分工,分别按各自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程序实施;属财政资金以奖代补项目的工程,参照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省财政厅颁发《江西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招投标管理细则》(赣农综开办字[2009]88号)的规定执行。(此项工作原则上在每年11月中旬前落实)

8、项目监理。由市推进办统一协调市级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落实项目工程监理。各项目村还要另选思想觉悟高,工作认真负责的老党员、老干部代表组成项目工程监督小组,加强工程监理工作。(此项工作原则上在每年10月底前落实)

9、项目验收。各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分别按相关规定负责各自工程验收和决算;项目计划全部完成后,由县(区、场)向市示范村办申请总验收,市推进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总的验收考评。(此项工作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安排)

10、资金报帐。各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各自项目工程按资金来源的相关规定程序,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此项工作按相关规定进度落实)

七、推进措施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建设,成立市“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建设推进办公室,由市委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办公室常委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农工部长、新村办主任)、市财政局长、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为副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市委农工部(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各单项建设的相关责任部门为:“村庄规建”的责任部门为市新村办、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特色产业”的责任部门为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生态优化”的责任部门为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农业局、市水务局;“休闲农业”的责任部门为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乡风文明”的责任部门为市文明办、市计生委、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新村办、市农业局、市妇联、团市委。五个建设单项责任部门排列前面的为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要确定一名副职负责牵头工作。县(区、场)要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区、场)主要领导挂帅,确定一名相关领导专门负责日常工作,各个示范点要专门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市推进办要落实专人负责挂点、指导、联系;市县(区、场)要列出项目推进表,分解项目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强力推进。

2、强化投入,落实资金。市财政每年从支农资金中安排专项2000万元;其他涉农项目优先安排支持“五位一体”示范村建设资金约6000万元;各县区要筹集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配套;要积极鼓励工商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建设“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的生产经营性项目。

3、强化督导,落实工作。各级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现场调度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市财政局要督促县区财政部门落实好配套资金,依规拨付、使用和报账;农业开发办和新村办要组织定期检查,及时掌握有关情况,督促项目工作任务按时、按量、保质完成;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安全,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

4、强化考评,落实奖惩。对“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项目建设情况,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年度考评。要制定专门考评奖惩办法,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财政资金拨付使用情况、项目运行管理情况、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评并落实兑现奖惩。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业教育攻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