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春市2012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宜春市2012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1-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宜春市2012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以及省人民政府授权,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2012年政府采购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宜春市2012年政府采购目录
项目代码项目名称备注
A货物类
A03通用设备
A0301通用设备—视听设备
A030101电视机*△
A030102灯光、音响设备
A030103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A0302通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201台式电脑△协议采购
A030202笔记本电脑△协议采购
A030203打印机(含多功能一体机)*△协议采购
A030204传真机*△协议采购
A030205复印机(速印机)*△其中复印机采用协议采购
A030206碎纸机
A030207投影仪及投影幕其中投影仪采用协议采购
A030208视频展示台
A030209电子显示屏
A030210扫描仪协议采购
A030211刻录机
A030212服务器
A030213路由器
A030214交换机
A030215存储设备
A030216磁盘阵列
A030217集线器
A030218防火墙
A030219不间断电源(UPS)
A030220触控一体机
A030221各类应用软件
A030299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单价3000元以上或批量2万元以上
A0303通用设备—家具单价3000元以上或批量2万元以上
项目代码项目名称备注
A030301办公家具*
A030302学校家具
A030399其他家具*
A0304通用设备—摄影、摄像器材
A030401数码照相机协议采购
A030402光学照相机
A030403数码摄像机协议采购
A0305通用设备—空气调节设备△
A030501单体空调协议采购
A030502中央空调
A030503除湿器
A04办公消耗用品
A040101各类纸张批量5000元以上
A040102其他各类消耗品单价3000元以上或批量2万元以上
A06物资批量5万元以上
A060101救灾物资
A060102防汛物资
A060103抗旱物资
A060104农用物资
A06010401农药惠农补贴项目
A06010402化肥惠农补贴项目
A06010403种子惠农补贴项目
A06010404苗木
A06010499其他农用物资
A060199其他物资
A07专用材料批量2万元以上
A070101药品
A070102医疗耗材
A070103图书资料
A070104免费教科书
A070105制服
A070106节能灯(含荧光灯、高压钠灯及配件)△
项目代码项目名称备注
A070107节水用具△
A070199其他专用材料
A10专用设备单价3000元以上或
批量2万元以上
A100501发电设备
A100601医疗设备、器械
A1011工程机械
A101101推土机
A101102挖掘机
A101103装载机
A101104起重机
A101301消防空气呼吸器
A101801档案、保密设备
A101901通信设备
A102001印刷设备
A102101照排设备
A102201计划生育设备
A102301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A102401消防设备
A102501道路清扫设备
A102601警用设备和用品
A102701监控保安设备
A102801教学设备
A102901实验室设备
A103001文艺设备
A103101体育设备
A103201电梯
A103301锅炉
A103401环保监测设备及器械
A109901其他专用设备
A11机动车辆
A1101机动车辆—公务用车
A110101轿车*
A110102越野车(吉普车)
项目代码项目名称备注
A11010312座(含)以下旅行车、
微型车、厢式货车
A11010412座—20座(含)旅行车
A11010520座以上中客、大客
A110198皮卡等载重卡车
A110199其他公务用车
A1102机动车辆—特种用车
A110201工程车
A110202工具车
A110203通讯广播车
A110205警车
A110206囚车
A110207教练车
A110208救护车
A110209殡葬车
A110210道路清扫车
A110211洒水车
A110212垃圾车
A110213吸粪车
A110214消防车
A110215高空作业车
A110216清障车
A110299其他专用汽车
A1103机动车辆—摩托车
A110301二轮摩托车
A110302侧三轮摩托车
A99其他货物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B工程类工程预算10万元以上
B01基建工程
B010101公用房建设工程材料纳入政府采购
B010201住房建设工程材料纳入政府采购
B010202公益设施建设工程材料纳入政府采购
B010203水利、防洪工程工程材料纳入政府采购
B010299其它基建工程工程材料纳入政府采购
项目代码项目名称备注
B03环保、绿化工程
B030101污水处理
B030102市政垃圾处理
B030103园林绿化工程
B09修缮、装饰工程
B10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B100101各类信息化工程及监理
B100102多媒体会议室(教室)工程
B99其他各类工程
C服务类
C010101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C010102会议市政府规定的特类、一类、二类、三类会议
C010103印刷批量5000元以上
C010104车辆保险
C010105车辆加油
C010106车辆维修
备注:
1.目录中的“*”表示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项目;
2.目录中的“△”表示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项目。
说明:
1.本采购目录是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财库〔2000〕10号)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均属于政府采购范畴,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本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是采购人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的依据,也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内容。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货物(含基建工程设备,机动车辆除外)、工程(基建工程除外)和服务批量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基建工程50万元以上规模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必须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4.批量采购限额标准是指同一种采购项目一次性采购额度。同一种采购品目不能化整为零逃避政府集中采购,原则上一年之内(包括跨年度)不能采购两次及两次以上,累计达到批量限额标准的必须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5.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表格在宜春政府采购网www.yczfcg.gov.cn下载),同时按照采购预算金额将资金汇入促进发展资金专户。其中市本级,收款单位:宜春市财政局开户行:市中行金城支行帐号:191703380758。
6.市级通过财政拨付的所有财政性政府采购资金,市财政将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将政府采购资金转入市促进发展资金专户。
7.本目录单价和金额所指“以上”均包括本数。
8.凡实行招标采购的,同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
9.根据江西省省本级2009-2012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省驻宜单位政府采购纳入当地管理。
10.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纳入县(市、区)本级管理。
11.采购人采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通用设备的,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其他项目可以委托经财政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资格、在市财政局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即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12.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要求,优先或强制购买环保节能产品。
13.对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以直接进口或委托方式采购进口产品的政府采购活动实行审核管理。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4.江西政府采购网(www.jxzfcg.gov.cn)、宜春政府采购网(www.yczfcg.gov.cn)为本市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布媒体。
15.本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发布后,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市政府另行公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目录中的采购限额标准可作适当调整,报市财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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