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大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大政办发 [2009] 188号
颁布日期:2009-1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大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9]18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大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关于大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素质,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101号)精神,结合我市公务员队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大连率先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促稳定的工作大局,依托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框架标准,坚持基本功训练与全市新一轮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相结合、与公务员四类培训相结合、与行政机关公务员素质现状及需求相结合的原则,以强化基本知识、提高基本技能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二、训练对象和总体目标

(一)训练对象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含市管干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基本功训练,进一步巩固公务员基本功建设成果,使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普遍具备扎实过硬的基本功,具备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基本水平。

三、主要内容和训练方式

(一)主要内容

基本功训练内容分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两大类(即“双基训练”),共15项训练内容。其中必训科目6项,包括公文写作、公文处理、汉字书写与记录、电子政务、语言表达和调查研究;自行选训科目9项,包括政策法规、机关工作规则程序、业务知识、仪表举止、倾听记忆、阅读理解、沟通协调、任务执行以及其他选项。

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自行增设培训科目1-2门,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要素,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纳入本单位公务员基本功训练科目中。

(二)训练方式

基本功训练工作主要采取集中轮训、在线培训、公务员自学自练和以赛代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训练将按照不同层级公务员岗位的实际需要,采取专题讲授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推行情景模拟、互动演练、业务竞赛、在线答疑、效果测试等灵活多样的训练模式,保证实际操作时间不低于训练总学时的50%。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09年12月—2010年2月)

1.组织我市相关教研人员,按照《辽宁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大纲(必训科目)》,编写训练实施细则。

2.扩充大连市公务员在线学习网络课程内容,将基本功训练部分必训科目纳入2010年课件采购和制作计划中,按照大纲要求采购并制作必训科目课件。

3.开展公务员在线学习网二、三级网络管理员培训,为全面展开公务员在线学习活动打好基础,引导广大公务员充分开展网上训练活动,达到全员培训目标。

4.组建基本功训练师资库,广泛吸纳党政机关业务领导干部、市行政学院、在连部分高校以及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师资库成员,负责各区市县、市政府部门骨干人员的示范训练,并指导评估上述单位基本功训练工作。

(二)动员准备(2010年2月—2010年3月)

召开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动员大会,印发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实施方案。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意见。

(三)组织实施(2010年3月—2011年12月)

1.开展师资骨干示范培训。依托大连行政学院举办师资骨干示范培训班,主要培训各地区、各部门基本功训练的骨干和负责人,发挥基本功训练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训练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开展全员普及性基本功训练。以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为主体,按照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实施细则)和示范培训模式,结合大连市公务员在线学习网,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基本功全部必训科目和增设科目的普及型训练,选训科目可在省确定的科目中进行适当选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必训科目师资巡讲团,为各地区、各部门进行巡回培训和业务指导。

3.组织参加全省公务员基本功大赛。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基本功训练过程中,既要注重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又要通过有效的选拔方式,注意发掘典型和业务尖子,为参加全省公务员基本功大赛储备和推荐人选。

4.做好公务员基本功训练总结表彰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阶段性总结,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普训工作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训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表彰,在全市行政机关中树立一批基本功扎实过硬、业务精熟、工作绩效显著的行家里手。通过先进骨干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公务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促进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普遍提升和优化。

(四)建立公务员基本功训练的长效机制

要将强化基本功训练作为一项经常性公务员培训工作来抓,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摸清需求。结合公务员队伍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更新基本功训练科目,将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纳入各年度公务员培训计划当中,与法定的公务员四类培训有机结合,逐步健全完善公务员基本功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职责分工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务员基本功训练规划,指导开展基本功必训科目的师资培训和骨干轮训工作,对全市基本功训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考核。

(二)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公务员基本功普及性训练和测评等具体实施工作。

(三)增设特殊专业科目训练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增设科目的训练和测评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本功训练工作,将其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层层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的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实施方案要于2010年2月中旬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各级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抓好基本功训练工作,并逐步建立公务员培训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公务员主管部门总体管理、协调督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联动,公务员主动参与、积极推进的基本功建设工作格局。

(三)纳入训练范围并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要带头抓好自身基本功建设,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广大公务员要对照岗位职责和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征求意见等方式,找准个人在基本功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接受训练。

(四)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每年完成基本功必训科目集中训练时间累计要求不少于5天或40学时,选训科目集中训练时间累计要求不少于3天或24学时。各级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要依据《大连市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大人发[2009]105号)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测评和学分登记工作。考评结果的使用,由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定执行。

(五)基本功训练专项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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