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沈政办发〔2015〕43号
颁布日期:2015-06-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5〕4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对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市委常委、副市长杨亚洲同志在原有工作分工基础上,负责工业经济、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工作。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中小企业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沈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协调工会、电业、铁路及中省直企业等方面工作。

副市长姜军同志在原有工作分工基础上,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委办公室)。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景辉同志协助市长负责物价工作。其他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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