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抽查不合格网站的通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抽查不合格网站的通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通政办字〔2016〕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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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1-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抽查不合格网站的通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事业单位: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2015年度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政厅字〔2015〕46号),通报了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情况,我市共有3家网站因存在严重问题被确定为不合格网站。现将不合格网站及主办单位予以通报,并就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不合格网站及主办单位名单
1.“科尔沁左翼中旗统计局”网,由科尔沁左翼中旗统计局主办;
2.“科尔沁左翼中旗民政局”网,由科尔沁左翼中旗民政局主办;
3.“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网,由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主办。
二、有关要求
一要持之以恒提升政府网站质量。各地、各部门要对通报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把自查整改作为网站建设的一项日常工作确立下来,将普查的各项要求作为“硬标准”充实进各级政府网站的运维规范中,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巩固普查成效,牢牢守住政府网站底线。把推进服务人民群众、提高治理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作为政府网站发展的“高线”。按照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对政府网站进行规范化、实用化改造,着力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加大信息发布更新力度和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优化服务流程,推动线上线下资源衔接,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网站普查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市直各部门及参公事业单位要及时关停未达到此次普查标准的网站,并将需要迁移的服务内容迁移至上级主管部门网站;旗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苏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网站,凡是已经建成运行的要一律关停。各旗县市区政府要将各部门、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网站的服务内容进行整合,并统一运维管理,切实提高旗县市区政府网站建设水平。
三要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护能力。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网站安全防护责任,并按照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政策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测评审批工作,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加强网站安全监测、测评和检查,查找网站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落实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挂马等关键技术防范措施,不断提高网站抵御攻击破坏的能力。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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