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4月7日
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为切实加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准确、翔实地为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实现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政府有关委办局,驻市中区直有关单位。
(三)有关企事业信息网点单位。
二、考评内容
(一)信息报送情况。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采用及自治区领导批示情况。
(三)市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采用及市政府领导批示情况。
(四)被考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三、考评办法
政务信息考评按年度进行,考评时段为每年的1月份至12月份。考评采取量化积分办法,被考评单位的累计得分由《政务信息》采用加分、累计加分、奖励加分、失误扣分、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计分5个部分组成,即全年累计得分=《政务信息》采用加分+累计加分+奖励加分-失误扣分+全年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计分。
(一)《政务信息》采用加分
1.《政务信息》(普发),每月5—10期,每条5分。主要刊发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即时动态、问题反映等动态信息。
2.《政务信息》(要情),每月4—6期,每条信息10分。主要刊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活动,全市各地、各部门重点工作、亮点工作进展情况。
3.《政务信息》(参阅),每月1—2期,每篇20分。主要刊发综合类、经验类、成效类、调研类、问题类信息。
(二)累计加分
同一条信息被多个刊物采用可累计加分。
(三)奖励加分
1.信息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每日要情》采用,每条另加5分;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每条另加20分。
2.国务院领导批示信息每条另加80分,自治区领导批示信息每条另加50分,市政府领导批示信息每条另加20分。
3.按时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约稿任务的单位,按约稿信息完成质量另加5—10分。
(四)失误扣分
1.未完成约稿任务或信息内容严重失实,一次扣15分,并给予通报。
2.灾情、疫情和重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紧急信息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现象,一次扣10分。
(五)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计分
政务信息工作开展情况总分为100分,主要包括:
1.通过市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专网报送信息情况(30分)。
2.信息工作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信息员(30分)。
3.配合市政府办公厅开展信息工作情况(20分)。
4.召开政务信息工作会议,对信息人员开展培训情况(20分)。
四、考评分组
1.旗县市区分组情况:
自治区直报点: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开鲁县、奈曼旗、扎鲁特旗为一组进行考评。
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库伦旗、开发区为一组进行考评。
各旗县市区全年信息报送条数不少于300条。
2.部门分组情况:
第一组: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局、统计局、粮食局、扶贫办、旅游局、商务局,全年信息报送量不少于200条。
第二组:市民委、公安局、监察局、司法局、安监局、文化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广电局、体育局、信访局、金融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划局、供销社、土储中心、地震局,全年信息报送量不少于100条。
第三组:市政府基建办、市生态办、招商办、城投公司、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国税局、地税局、通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气象局、质监局、工商局、通辽电业局、国家统计局通辽调查队、中国人民银行通辽市中心支行、通辽银监分局、中国银行通辽分行、工商银行通辽分行、农业银行通辽分行、内蒙古银行通辽分行、农发行通辽分行、建设银行通辽分行、包商银行通辽分行,全年信息报送量不少于60条。
五、考评反馈
(一)市政府办公厅每季度在《信息采用通报》上公布各考评单位本月得分和累计得分情况,在市政府政务信息专网上公布具体采用条目,在第四季度《信息采用通报》上公布被考评单位年终考评结果。
(二)各考评单位以年终累计得分排序,并按完成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情况,分为“突出、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级,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认真按照政务信息考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积极主动开展信息工作为信息报送突出单位。
2.完成全年政务信息报送指标,信息质量较好,时效性较强,第一时间完成信息约稿任务,并认真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工作为信息报送较好单位。
3.基本完成全年政务信息报送任务,能按时完成信息约稿任务,信息工作开展有一定成效为信息报送一般单位。
4.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全年信息采用为零为信息报送较差单位。
六、表彰奖励
年底,市政府办公厅将对政务信息工作突出单位及优秀信息员、优秀组织者进行表彰奖励,对本年度编入刊物的信息,相应信息员也将给予奖励。列入自治区直报点的旗县市区取前3名、非直报点取前2名为信息报送突出单位;各部门共评选10个政务信息报送突出单位。被评为信息报送突出单位的,将表彰优秀组织者和优秀信息员各1名。
本考评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年度考评结果将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