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乌兰察布市政府门户网站2011年第一季度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的通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乌兰察布市政府门户网站2011年第一季度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乌兰察布市政府门户网站2011年第一季度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的通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察哈尔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乌兰察布市政府门户网站是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务公开、公众办事的重要平台,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做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确保网站内容的权威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时效性。一季度,各旗县市区、市直部门报送信息内容较丰富,但总体信息数量偏少,共收到信息1771条,采用1140条。
第一季度信息报送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数量上看,单位之间报送信息数量相差较大,个别旗县、部门对信息报送工作不够重视,报送数量较少,甚至有单位到目前未报送过1条信息;从质量上看,内容综合、主题提炼、文字表述等有待进一步提高。报送稿件内容采用的语言要适合网络媒体特点。对已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报送时应注意对用词、语气做必要修改,如将“我市(旗、县)”改为“××市(旗、县)”,我局改为“乌兰察布市××局”,以便门户网站采用。各地、各部门要从数量和质量上抓好信息报送,重视信息审核,共同做好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现将2011年各地、各部门第一季度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
旗县市区
报送条数
采用条数
总分
排名
卓资县
265
205
932
1
集宁区
201
145
647
2
丰镇市
233
88
500
3
凉城县
198
100
498
4
察右后旗
133
106
474
5
化德县
133
104
463
6
四子王旗
116
68
341
7
兴和县
62
45
202
8
察右前旗
69
34
174
9
商都县
44
21
110
10
察右中旗
31
8
55
11
察哈尔开发区
4
3
13
12
二、市直部门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
单位名称
报送条数
采用条数
总分
排名
市工商局
42
34
144
1
市文化局
31
28
118
2
市中心血站
16
13
97
3
市气象局
25
23
94
4
市药监局
19
18
73
5
市国土资源局
42
5
57
6
市统计局
12
11
45
7
市金融办
13
10
43
8
市民政局
12
10
42
9
市供销社
11
8
38
10
市体育局
9
9
38
11
市科技局
8
8
32
12
市法院
9
7
30
13
市环保局
8
7
29
14
市安监局
8
6
26
15
市财政局
7
6
25
16
市疾控中心
3
3
21
17
市电业局
5
5
20
18
市农牧业局
1
1
4
19
市规划局
1
1
4
20
说明:没有报送信息的市直部门未列其中。
二O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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