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聊城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聊城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聊城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聊城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45号)和《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人口发展总体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的共同努力,我市人口发展保持了健康发展的态势,“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的主任要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一)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十一五”期间,全市年均出生人口6.5万人,年均人口出生率为11.2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7左右,顺利完成了省下达的年度人口出生控制计划。

(二)人口素质稳步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0‰以内,婴儿死亡率由2006年的9.77‰降至2010年的5.19‰,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内。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十一五”期间,居民收入持续增长,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889元,年均增长14.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377元,年均增长13%。城乡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医保、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到95%和99.7%。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惠及群众1.8万人。

二、“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十二五”时期,聊城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人口压力持续加大,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人均发展指数低、人力资源素质不适应、人均占有水平低仍是制约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人口问题对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影响将更加凸显。

(一)人口增量过大仍是人口发展的主要矛盾。“十二五”期间,我市23-27岁生育旺盛期妇女呈逐年增加趋势,将迎来第四次生育高峰。全市年均出生人口8.5万人,年净增人口5万人左右,比“十一五”期间年均增加人口1万余人。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仍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目前,人们的婚育观念、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且下降缓慢,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依然存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任务艰巨。

(三)人口素质亟待提高。目前,我市人口素质与建设经济文化强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出生人口素质低于先进地区水平;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匮乏,每十万人中拥有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远低于东部地区,严重制约了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四)流动人口规模增长迅速。“十二五”期间流动人口规模将不断扩大,预计2015年全市城镇化水平将达到50%,城乡格局将发生重大变化,给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社会保障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均带来新的挑战。

三、“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的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人口计生工作大的方向不动摇,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不动摇,保持生育政策持续稳定、人口计生工作持之以恒,促进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协调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率先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生态型强市名城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规划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年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0‰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不超过7.73‰,到2015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620万人左右;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初步遏制;育龄妇女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建立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聊城市“十二五”期间人口具体控制指标

年度

总人口

(万人)

出生

人口数

人口出生率(‰)

人口自然增长率(‰)

2011年

601.1

8.2

13.7

7.7

2012年

605.7

8.4

14.0

8.0

2013年

610.6

8.8

14.5

8.18

2014年

615.6

8.8

14.4

8.04

2015年

620.6

8.3

13.4

6.93

年均

8.5

13.96

7.73

四、“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持生育政策的持续稳定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持之以恒,健全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管理服务、技术服务体系。坚持舆论宣传与群众教育相结合,构建全方位、社会化大宣传格局,努力营造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坚持鼓励与制约并举、政府和集体组织互动、民生普惠与计生优惠相衔接,推进各项民生普惠政策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坚持行政主导与村(居)民自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及时为育龄群众落实安全、有效的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措施,严格控制违法生育,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力度,着力扭转部分单位人口计生工作被动局面,促进全市工作平衡发展。

(二)大力提高人口素质。充分利用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加强优生优育宣传和儿童残疾预防与早期康复知识宣传,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组织实施优生促进工作,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加强普及学前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稳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全民文化道德素养。

(三)着力解决人口结构性矛盾。坚持把遏制违法生育反弹与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一起抓。倡树婚育文明,推进移风易俗,强化利益导向,促进婚育观念转变。依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努力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逐步回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抓住历史机遇,加快社会化养老进程,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四)努力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大力实施人口城镇化战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口向经济较发达的城镇聚集。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努力缓解劳动力总量过大与就业难的矛盾。大力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加快吸纳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步伐。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将流动人口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建立流动人口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机制。

(五)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原则,完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加强残疾人的生活和医疗保障,搞好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

五、实施“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人口发展摆到首要位置,充分认识人口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把人口发展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认识、责任、措施、投入“四个到位”。要统筹人口规划、人口政策及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对出生、婚姻、死亡、流动、户籍、就业、教育、医疗、税收、社会保障等人口管理制度的统一协调,建立健全人口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和人口工作的综合治理机制。坚持把人口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继续坚持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领导干部落实人口发展目标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

(二)健全完善利益导向体系,优先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将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惠民政策体系,实现计划生育优惠政策与政府普惠政策的有机衔接,新出台的社会惠民政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同步、同向。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福利工程,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方面,构建计划生育家庭福利政策体系基本框架。积极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免费再生育服务制度、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和生育关怀制度,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养老上有保障,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三)全面夯实打牢基层基础,努力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农村、城市社区、企事业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注重人口与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完善人口统计和监测体系,努力提高人口统计质量;以人口信息共享平台为基础,建立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人口信息开发、利用,加快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建设,促进科学决策,提高人口综合管理效能。

(四)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公共财政投入和人才保障体制,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正常开展。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年均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增长幅度,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性支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经常性工作等经费。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思想理论、作风、行风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理念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建立人口发展规划监测与评估机制,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广泛开展人口战略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政策与重大工程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参与人口发展规划实施的氛围。要以本规划为基本依据,制定和实施相关年度计划。同时,要加强规划的监督与评估,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人口计生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实施人口发展规划,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发挥群众和团体在规划监督评估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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