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对外租赁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威政办字〔2012〕6号
颁布日期:2012-09-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对外租赁的通知

威政办字〔2012〕6号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行为,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对外租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对外租赁房屋。

二、立即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情况清查。各部门、单位要对本部门、单位已发生的房屋租赁行为进行清查,清查结果于9月30日前报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

三、切实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市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对已发生的租赁行为隐瞒不报或继续对外租赁房屋的,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对情节严重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业教育攻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