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 | 文号:晋市政发〔20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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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人民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0日
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
根据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结合我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晋城市人民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安排如下:
第一部分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
主要预期目标: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1%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以上,财政总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5%。
第二部分2013年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
一、刘润民市长对市政府工作任务负总责
二、王树新常务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1.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接受人民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广泛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要按照全省转型综改“四大任务”要求,攻坚克难、先行先试,把巴公镇作为综改综合试点;加快综改区重大改革、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课题目标任务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发展研究中心等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加快与中原经济区的沟通融合,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重点推进煤层气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气化晋城”步伐,加快煤层气的综合开发利用,到2015年建成国家级沁水盆地煤层气产业化基地。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规划局等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6.开展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认真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搞好低碳发展规划,实现高碳产业,低碳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中小企业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同步推进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单位:市卫生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加强全市安全工作,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性指标和工作目标。
牵头单位:市安委办、市安监局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重点推进园区管理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办法》,完善规划,理顺体制,建立健全高效率的运行机制和开发模式;加大投入,加快园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力推进巴公、南村、马村、北留-周村、嘉峰-端氏、米山六个工业园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研究出台支持实体经济具体办法,支持企业产品开发、品牌创建、市场开拓的力度,加快建设创业辅导、企业孵化、人才培训、技术支撑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等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3.支持服务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唐一、硕阳、融高、清慧、路宝等企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完成金鼎煤机一期工程,打造全国有一定影响的“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中小企业局等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4.积极推进晋煤天溪、晋煤华昱、煤电一体化、热电联产、低热值煤发电等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晋煤集团等有关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5.严格执行能评制度,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展。继续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指导和督促企业按期淘汰。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启动中石化晋城石油分公司油库搬迁。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
17.完成矿井投资59亿元,建设转产验收和联合试运转矿井19座,形成有效产能1500万吨/年。
牵头单位:市煤炭局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局、晋煤集团、晋城煤运公司、兰花集团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继续深化土地利用三项新机制。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做好统计工作,抓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牵头单位:市应急办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赵沂旸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金融机构等有关单位。
2.积极推进晋城—焦作城际铁路、陵川—鹤壁高速公路、阳城—济源高速公路的立项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3.重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深入开展平安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实施“六五”普法,完善矛盾调处机制。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落实“一岗双责”,做好公安、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分管领域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控指标内。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等有关单位。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焦光善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坚决惩处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围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快县城和中心镇建设。加强高平、阳城、陵川、沁水次中心城市建设,积极引导生产要素、优势资源向大县城集中;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提升中心镇公共服务能力,实现“一个标准化中学、一个标准化卫生院、一个集贸市场、一个集中式供水站、一个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五个一”标准。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协同单位:市教育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重点推进市政建设建管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协同单位:市监察局、市发展研究中心、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
5.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试点示范。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铺开景西路北段延伸、文博路北段、太岳路、207国道改线等17条道路工程,加快贯通主城区道路,畅通与北石店区、金村区、南村区之间的快速通道。
牵头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园林局、晋城公路分局、城区人民政府、泽州县人民政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
7.抓好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
8.开工建设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建设北石店、金匠污水处理厂等10项市政基础设施。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晋煤集团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局等有关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9.严格执行环评,实施排污权有偿交易,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六项污染减排指标实现预期目标。加强对“丹、沁”流域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推动企业污水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加快丹河流域生态恢复治理步伐。大力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程。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中小企业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启动一化搬迁。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
11.抓好皇城相府城市综合体、城市会展中心、商务大厦等地标建筑。
牵头单位:城区人民政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
12.开工建设餐厨垃圾、粪便无害化综合处理厂。
牵头单位:城区人民政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单位。
13.加快富士康金匠园区建设,完成富士康A区工程建设并投产运行。
牵头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协同单位:富士康晋城金匠工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4.加快花园头景观主体工程、城市公园绿地、新植物园建设。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城区人民政府。
15.做好人防工作。
牵头单位:市人防办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落实“一岗双责”,做好交通、建筑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分管领域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控指标内。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有关单位。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王维平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1.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义务教育免课本费全覆盖,完成全市教育城域网“校校通”,完成县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完成爱物学校建设,加快中等专业学校和凤城中学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城区人民政府、泽州县人民政府。
3.解决好班容量过大和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大力发展和提升现代职业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发展,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加大城市形象宣传力度和皇城相府、王莽岭等重点景区品质提升,打造“中原地区重要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继续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完成汇仟小学建设。
牵头单位:城区人民政府
协同单位:市教育局等有关单位。
7.加快推进晋城大医院建设,启动市人民医院外科楼建设和市中医院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晋煤集团等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8.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大力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和引进,切实提高医疗水平。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提高新农合补助标准和实际报销水平。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壮大吉利尔潞绸、珏山二十八星宿动漫等文化产业,支持晋氏织造、晋陶陶瓷等文化创意企业发展,规划开发书院文化,打造“区域性文化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旅游局等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牵头单位:市计生委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办好第五届市运会。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协同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继续做好地震工作。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继续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牵头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继续做好外事侨务工作。
牵头单位:市外侨办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大力发展红十字事业。
牵头单位:市红十字会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落实“一岗双责”,做好学校、卫生、食品等方面的安全工作,确保分管领域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控指标内。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等有关单位。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茹栋梅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1.抓好民政“厅市合作共建试点”,加快发展普惠型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试行启动社会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政府补助制度和购买服务制度。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的务工收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增加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保障农民的转移性收入。
牵头单位:市农委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新建“一村一品”特色专业村200个,“一村一品”特色乡镇10个。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好“十镇百村”建设。重点抓好100个新农村建设和10个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抓好小城镇、乡(镇)政府所在地及中心村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委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爱卫办等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4.继续实施移民搬迁工程,完成移民搬迁4000人。
牵头单位:市农委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落实农民工融入城市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完成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新成长劳动力培训1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招商引资完成签约项目总投资1600亿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600亿元、落地资金510亿元,开工项目总投资完成371亿元。
牵头单位:市招商局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建立雾霾天气预警机制,积极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做好气象工作。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协同单位:市环保局等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全市新增造林面积20万亩。推进护林防火生物隔离带建设,切实做到防火与造林并重。力争森林覆盖率每年继续提高一个百分点。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重点实施“两山”造林、“两网”绿化等六大林业工程,突出抓好环城绿化、村庄绿化、通道绿化、矿区绿化。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协同单位:市农委、市水务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加快“井”字型骨干供水网、农田水利灌溉网、城乡一体化饮水安全网建设,突出抓好郭壁供水改扩建等七项重点水源工程的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委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积极推进晋城海关、国检机构和综合保税区建设,为进一步对外开放提供保障。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开发区管委会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等有关单位。
13.加快金融财富广场、红星美凯龙、兰花国际商城、豪德二期等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打造“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牵头单位:城区人民政府
协同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
14.落实“一岗双责”,抓好防汛、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安全工作,确保分管领域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控指标内。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务局等有关单位。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王宏微秘书长负责的工作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行政复议机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做好史志工作。
牵头单位:市史志办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做好档案工作。
牵头单位:市档案局
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第三部分十件实事责任分解
1.建设标准化幼儿园50所。
分管领导:王维平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解决特困户危房改造及移民搬迁2897户。
分管领导:焦光善、茹栋梅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农委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完成清洁村庄建设1200个。
分管领导:焦光善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完成行政村街道亮化1538个。
分管领导:茹栋梅
牵头单位:市农委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市区新增供热面积140万平米。
分管领导:焦光善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城区人民政府。
6.新增城乡清洁能源用户4万户。
分管领导:焦光善、茹栋梅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农委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新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17776套。
分管领导:焦光善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有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80元。
分管领导:茹栋梅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新增公交车100台。
分管领导:焦光善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城区人民政府。
10.建设城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
分管领导:焦光善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交警支队等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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