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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第四季度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10-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第四季度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函〔2010〕19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我省自然灾害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进入第四季度后,各项工作任务繁重,为了进一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请销假制度。各设区市和省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出必须向省政府报告。
二、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联络畅通。
三、坚持信息报告制度,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如有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要及时准确地向省政府报告。对有可能酿成重大事件和群体事件的苗头性信息、敏感信息,要及时报告,并做好预警预防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防止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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