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商政办发〔2016〕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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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3-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政办发〔2016〕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商洛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新模式,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强化服务,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构建依法规范、全民均享的政务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困扰基层群众办事和企业创业创新的“程序多”、“环节多”、“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原则要求
——服务便民利民。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办事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信息公开透明。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审批、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确保上下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各县区、各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对本县区、本部门以及有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和管理。
要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要对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要组织编制、法制等部门和单位对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等进行审核,报经同级政府审查同意,并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要依据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精简优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审批服务事项受理程序、办理环节要并力求简明、顺畅,不得将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管理程序强加于法定受理程序之上。受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时限,并根据情况逐步压缩。
要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尽量压缩需要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弹性和空间。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凡是本部门、本单位为申请人出具过的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供;凡是办事部门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要积极探索“容缺受理”制度,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加快推进信息共享。按照“互联网+公共服务”的新模式,依托各级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各行业信息系统,搭建集基础性、社会性、经济性、安全性为一体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公路、铁路、机场、公交、通讯卫星、有线电视网络、电话网、宽带网、气象、地震预报等基础性公共服务,教育、医疗、科普、普法、卫生、社会保险、环境保护、技能培训等社会性公共服务,党政群机关政务服务网、高新技术交易平台、融资担保、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等经济性公共服务等全部纳入平台。
依托信息化和网络技术手段,推行“互联网+政务”,加快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的信息化改造和功能升级,统一部署审批服务和效能监察应用系统,搭建上下衔接、互联互通的审批服务、效能监察、网上受理、数据交换、信息发布平台,实现部门间、政府层级间信息共享,促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相互衔接,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问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便捷化的服务。
(四)推行集中受理和网上办理。扎实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进驻部门、受理事项、管理服务等,原则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全部进驻。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和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探索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加快推进市、县区、镇办三级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一体化运行管理。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要加快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五)强化效能监察和绩效考核。各县区、各部门要从群众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要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能监察系统,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实现公共服务全过程可监督、可考核、可追责。市政务服务中心要通过统一搭建的效能监察平台,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审批服务工作情况进行适时统计分析。市考核办要将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审批服务绩效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办公室(市编办)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专项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县区和部门、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对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态度生硬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加大问责追责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强化督导落实,确保改革有序有效有力推进。
(二)细化工作方案。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中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分开、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简化优化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的相关要求,在抓好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建设的同时,抓紧制定全市政务服务体系暨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指导各县区、各部门搞好实施。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于2016年4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三)搞好协同配合。各县区、各部门要把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摆到突出位置,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帮助群众了解和掌握公共服务类别、办事程序、咨询窗口等内容,不断促进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附件:商洛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http://www.shangluo.gov.cn/info/egovinfo/zwgk/zwgk-nry/01606072-9-30/2016-03210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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