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商政办函〔2010〕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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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8-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指导灾后重建顺利开展,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商洛市路、电、水、讯基础设施抢修恢复工作方案》,现就编制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规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7.23”暴雨洪灾发生后,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抗洪救灾的阶段性胜利。特别是“路、电、水、讯”基础设施抢修恢复工作,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连续昼夜奋战,已全面完成第一阶段目标任务。目前通往重灾乡镇便道已全部抢通,灾区通讯基本恢复,重灾乡镇政府所在地全部恢复供电,灾区群众人畜饮水得到保障。但前期工作主要是以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为主,要全面恢复到灾前水平,任务仍十分艰巨。当前,抗洪救灾的工作重点已由核查灾情、安置灾民、抢通基础设施转向恢复生产、灾后重建。认真编制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规划,是搞好灾后重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整合调动各方力量、争取上级项目支持、提高灾后重建水平、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编制规划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做实、做细、做到位,努力为灾后重建和今后发展奠定基础。
二、明确规划编制的任务和要求
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科学规划,一次到位的原则,力争在8月5日前,确保不超过8月8日完成交通、电力、饮水、通讯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六科)。在编制过程中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要服务灾区经济发展。在全面摸清水毁损失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原有基础上适当提升档次,优化布局,科学确定建设项目,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尊重自然科学规律。认真总结汲取以往洪水灾害经验教训,在建设布局上尊重自然规律,避开河道,留足水路,避免再次遭受洪水冲毁,切实增强防灾抗灾能力。
三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在制定恢复重建规模和标准上,充分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不能脱离当地实际,确保规划能够顺利实施。
四要认真搞好沟通衔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衔接,避免相互推诿扯皮,做到资源共享,形成优势互补。各专项规划要与全市“十二五”总体发展目标相结合、与县区长远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
三、切实加强规划编制组织领导
搞好灾后重建规划,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各专项规划具体由业务部门负责,涉及需要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的,要全力给予支持。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抽调业务能力强、工作情况熟的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尽快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县区要结合市上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规划,编制本辖区灾后重建规划,进一步细化落实灾后重建的各项任务。同时,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向上做好汇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帮助灾区恢复重建。
二○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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