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第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第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4〕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是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工作的总抓手。今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出台了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政策文件,对建设美丽乡村作出了安排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今年启动建设2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的目标任务,经区县推荐和市级考评,市政府决定,在耀州区照金镇照金村等20个村创建我市第一批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在耀州区董家河镇王家砭村、锦阳路街道办事处水峪村创建农业部“美丽乡村”试点村。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把农业部2个试点村和第一批市级20个示范村创建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整合涉农资金的重要举措,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进度,不断提升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幸福家园。

附件:铜川市创建第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名单.doc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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