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无辍班无辍校无辍乡镇活动意见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无辍班无辍校无辍乡镇活动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渭政办发[2010]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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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无辍班无辍校无辍乡镇活动意见的通知
渭政办发[2010]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拟订的“关于开展无辍班无辍校无辍乡镇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一日
渭南市教育局渭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无辍班无辍校无辍乡镇活动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依法保障全市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权益,防止学生辍学,现就在全市开展无辍班、无辍校和无辍乡镇(以下简称“三无”)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开展“三无”活动,旨在强化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校的控辍保学意识和责任,依法保障全市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权益,防止学生辍学,促进教育公平。以活动为载体,引导社会、学校、教师确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人人充分发展的质量观和先进教育理念,通过丰富教育内涵来保证不同类型、不同个性学生都能进的来,留得住,学得好,无辍学,千方百计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培养合格公民,建设人力资源强市,为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内容与方式
“三无”活动范围涵盖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中小学及各乡(镇、办)政府,重点在初中。
内容与方式是;
(一)无辍班的创建与命名:班主任及该班全体授课教师团队团结协作,共同确立了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能从每一位学生未来发展和终身幸福角度,尊重、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深入了解学生内心世界和个性特点,用宽厚的爱心、百折不挠的耐心、丰富的教育智慧和高超的教育艺术循循善诱教育好每一位学生。学年度内无一名学生辍学,由所在学校依据上述要求评估认定后,可命名为××学年度无辍班;该班级从七年级到九年级连续三年被学校评为无辍班的经县级评估认定后,可命名为××县(市、区)无辍班。
(二)无辍校的创建与命名: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创造了公平和谐的教育条件与环境,建立了科学评价教师、学生和班级的激励机制,办学行为和学校管理规范,学生入学、流动电子信息档案和纸质义务教育档案齐全、详实、规范,转出、转入、休学、留级、死亡学生均有转学证和相关手续,且符合要求,学校对无辍班的评估认定资料齐全,真实科学,师生认可。学年度内所有班级无一名辍学生,由学校申报,经县级评估认定后可命名为××县(市、区)××学年度无辍校;连续三年被评为××县(市、区)无辍校的可申报市级无辍校,经市级评估认可后可命名为渭南市××一××学年度无辍校。
(三)无辍乡镇的创建与命名:乡镇政府、村(居)民自治组织控辍保学责任明确,责任落实,乡村干部、村(居)民义务教育的义务与责任明晰,奖惩、引导、激励措施得力,为学校、家庭和社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无一名辍学生,经县级评估认可后可命名为××县(市、区)××学年度无辍乡镇;连续三年被命名为××县(市、区)无辍乡镇的经市级评估认可后可命名为渭南市××一××学年度无辍乡镇。
三、评估考核与奖惩
对“三无”活动的评估考核,由市、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据规定,具体分级组织实施。市、县政府和市、县教育局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分层次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无辍班的评估考核,要严格审查每学年度初入学时学生注册原始花名册、休学、转学等资料是否真实规范,通过实际查访学生、家长和有关人员,认真核实人数、学生姓名,查阅有关控辍保学资料等途径进行认真确认。
被学校命名为无辍班的班级、班主任和相关任课教师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在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优秀教师评选等方面优先考虑;被命名为××县(市、区)无辍班的班级、班主任及相关任课教师由县(市、区)教育局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职称评定、绩效考核、先进评选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按有关法规给予相应处分。
(二)无辍校的评估考核,要全面审查学校控辍保学的制度、措施、文件、资料、记录、评价方案、义务教育档案和各个班级学生变化信息原始资料,实际审核和深入座谈走访学生及家长等有关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评估确认。
被命名为县级无辍校的学校、校长、主管校长及有关管理人员由县教育局给予表彰奖励,校长考核、选拔任用以及相关人员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优秀评选等方面优先对待;被命名为市级无辍校的校长,由市教育局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职称评定、骨干校长交流培训、项目安排、评优树模等方面优先安排。对弄虚作假者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按有关法规给予相应处分。
(三)无辍乡镇的评估考核,除了按无辍班、无辍校的有关规定审核外,要重点审查乡镇政府的控辍保学制度、措施以及执行情况的文件资料,对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谘问,走访乡、村干部群众,认真进行评估确认。
被命名为县级无辍乡镇的由县级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评优树模等方面优先考虑;被命名为市级无辍乡镇的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弄虚作假者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按有关法规给予相应处分。
(四)无辍班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学校,由县教育局给予表彰,无辍校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区)由市教育局给予表彰,无辍乡镇达到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县(市、区)由市政府给以表彰;低于三分之二的县(市、区)不得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和“双高普九”县验收。凡一个班、一所学校学年度辍学率超过省政府规定2%标准的,县教育部门对因暗示或者驱赶学困生、行为不良学生转学、离校的,公开学生考试成绩排名造成学生辍学的,乱办班、乱发辅导资料、乱收费的,体罚或者挖苦学生、侮辱学生人格等行为引起学生辍学的,要严格追查原因,追究责任,依法处理。对一个乡镇、一个县出现大量辍学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照《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处理。并依据五十三到五十九条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分。有辍学生班的班主任、有辍学生校的校长、主管校长不能表彰为县级及县级以上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四、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三无”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开展“三无”创建活动作为县、乡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的一项有效举措和长效制度来抓,纳入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评估考核和政府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县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领导小组务必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领导和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由组织部和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评估考核,县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奖惩,其他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严格评估考核,奖惩兑现,切实抓紧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务求实现法律宗旨,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自觉维护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做出不懈努力。
(二)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将制定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义务和职责的规定,县级政府也应制定相应的规定,明确责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积极与组织部门做好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估考核方案,客观公正的组织评估考核;县级政府和市、县教育局尽快拿出奖惩方案,奖惩兑现。要注意研究解决好活动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扩大活动成效。要以活动为载体,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实现"双高普九"目标。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不断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深化素质教育实施,改革教育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加强对“三无”创建活动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对活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形成推动教育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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