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单位领导进现场办公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单位领导进现场办公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3〕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咸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的《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单位领导进现场办公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单位领导进现场办公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精神,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及时协调解决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3年6月起,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进驻部门和单位领导工作日在中心窗口现场办公活动。内容如下:

一、进中心窗口现场办公对象和时间

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安排本单位领导到中心现场办公。按照每个部门和单位每月安排一名领导在中心现场办公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原则,每月10日前向中心报送下月现场办公的领导和时间,中心备案后统一安排并提前在《咸阳日报》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二、考勤办法

现场办公领导在中心实行本人签到制度,每次进入和离开中心均实行签到,签到地点设在中心一楼大厅咨询引导台。

三、工作职责

1、现场协调、办理、审签本单位窗口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督查窗口工作人员规范办事、合规收费;

2、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服务窗口运行情况,处理和解决窗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接待办事群众的现场咨询和来访,及时解决服务对象的意见和投诉,制定整改措施;

4、参与中心组织的并联审批,处理中心涉及多个部门审批事项中需要本部门解决的有关事宜;

5、加强与政务服务中心的沟通,主动征求中心对窗口建设的意见,并对中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1、现场办公的各进驻部门和单位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做好现场办公工作记录;

2、窗口部门主要领导现场办公期间,不得安排其他公务活动。如遇特殊情况,应经市政务服务中心同意,并安排好本单位其他领导替班及相关工作后,方可离开;

3、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按月通报进驻部门和单位领导现场办公情况,并作为中心对窗口月度考评和进驻部门和单位年终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依据;

4、暂未在中心设置窗口并单独设立部门办事大厅的分中心参照本方案执行,并将部门负责人值班表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备案,以便督查;

5、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监察室要对各窗口部门、单位领导现场办公情况进行不定期地抽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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