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安钢厂有关问题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安钢厂有关问题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11〕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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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7-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安钢厂有关问题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延政办发〔2011〕97号
宝塔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信访局、工信委、城管局、姚店工业园区管委会:
近几年来,延安钢厂职工多次来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反映企业拖欠职工养老金、遗属生活费;职工下岗再就业困难,生活举步维艰;厂区和职工生活区用水得不到解决;下岗职工子女上学困难;职工生活环境和住房条件得不到改善等有关问题。对延安钢厂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研究化解了一些矛盾。但由于该厂停产多年,未进行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多、矛盾突出,许多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
2011年5月1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宏贤了解了延安钢厂的情况后,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延安钢厂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解决延安钢厂有关问题的一系列措施,明确了责任分工,限定了工作时限,要求各有关部门带着真挚的感情去深入研究,认真解决好这些困难和问题。
根据专题会议要求,市政府抽调市工信委、信访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组进驻延安钢厂,落实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工作组积极工作,认真宣传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传达市政府处理延安钢厂问题的措施和步骤。市工信委、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城管局、养老经办处、姚店工业园区以及宝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负责,亲自安排。市信访联席办多次深入延安钢厂听取汇报,督导工作,促进了市政府专题会议确定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目前,延安钢厂职工垫交养老金及其他政策性拖欠款102.65万元,市财政局已拨付到账,延安钢厂留守处已开始向职工发放;两公里的职工生活用水管道建设在市城管局、宝塔区政府的配合下已全面完成,大部分职工自来水已供应到户;延安钢厂安排部分职工就业招商引资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延安钢厂社区组建已获批准(延区政发〔2011〕12号);拖欠职工48万元医药费问题和退谁补谁工作正在审核,其余各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中,延安钢厂社会稳定。
市政府高度关注延安钢厂问题的解决工作,多次听取汇报,指导工作,对前段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市工信委、财政局、人社局、信访局、民政局、城管局、养老经办处、姚店工业园区、宝塔区政府以及延安钢厂留守处发挥职能积极工作提出表扬。希望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尽快落实延安钢厂留守处前期工作经费,职工就业培训,拖欠医疗费和“退谁补谁”人员审批等工作。市信访联席办要在8月初对专题会议确定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延安钢厂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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