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11〕64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1〕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是延安在互联网上的对外门户和窗口,是政府联系和沟通群众的重要桥梁,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对于提升市政府门户网站功能,推动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廉洁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按照《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五项制度的通知》(延政办发〔2010〕128号)要求以及2011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内容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11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已纳入全省年度考核范围,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认识,必须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主抓此项工作,并确定业务素质较高的专兼职人员具体实施。要把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引起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各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寻求更为有效的方式方法,建立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在注重信息及时性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上传、上报信息的审核、审查力度,保证上传、上报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
三、狠抓落实,加快进度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栏目内容维护分解表》要求,尽快充实所负责维护保障的栏目内容,并及时上传、上报和更新,做到经常化,实现信息与时间同步。网站栏目信息空缺的单位,要立即筹划建设并及时添加内容,在确保网站建设运行和内容保障工作质量的同时加快工作进度。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县区、各部门单位电子政务信息报送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对先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维护任务和责任分解表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