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榆政办发〔2012〕39号
颁布日期:2012-05-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榆政办发〔2012〕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林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榆林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

为改善全市中小学生膳食营养,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25号)精神,结合我市“蛋奶工程”实施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稳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定点招标采购,按时配送发放,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缺乏现状。

二、组织机构

成立榆林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育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国家试点工作。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在我市南六县(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子洲)和横山县推行以提供午餐为主要形式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包含县城,下同)试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天3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各有关县、校要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实施“蛋奶工程”。将我市“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计划”并轨,南六县和横山县县城内义务教育学校和试点以外的其余5个县区义务教育学校进一步实施“蛋奶工程”,作为国家“营养计划”的组成部分。实施对象仍然以义务教育中小学寄宿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各县区可结合实际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同时,提高补助标准,由原每生每天2元、每学年250天调整为每生每天3元、每学年200天。市财政将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补助比例按原“蛋奶工程”补助比例执行。各县区不能因中省市财政投入力度加大而降低标准。对于工作积极、实施情况良好的的县区,省市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奖励。自明年起,在南六县和横山县以外的其余5个县逐步推行国家“营养计划”,2014年底实现全市覆盖。

(三)供餐内容

1、供餐形式。按照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等标准,提供完整的午餐,包括蛋、奶、肉、蔬菜、主食、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以及其他营养补充、干预等供餐形式。

2、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食品原料新鲜洁净。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3、供餐食谱。各县可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订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质量保证。

4、供餐模式。各县可依据各个学校的不同情况,合理选择、确定供餐模式。一是学校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此方案适用于学生人数和规模较大的学校,或有条件进行食堂建设的学校。二是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鼓励学校附近的机关和国有企业食堂对学校开放,积极探索集中配送等供餐方式。此方案适用于地理位置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但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三是对于学生人数较少、边远偏僻的部分农村教学点,采取家庭托餐方式,学校与家长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由家庭为学生托餐。四是可采取“大校带小校”的模式,由配有食堂、有供给能力的学校向周边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提供就餐服务,确保供餐安全。

5、就餐条件。各县区要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工程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逐步改善学校食堂设施,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格搞超标准、豪华建设。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实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各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

6、困难补助。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补助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所需资金由中省与市县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

四、组织管理

(一)各有关县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地区“营养计划”实施工作。县人民政府是“营养计划”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制订本县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监督检查,对本县学生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责。

(二)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营养计划”的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并设立公众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级各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营养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营养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商部门负责提供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制订供餐企业准入、退出等管理的相关制度;质监部门负责监管供餐企业食品生产,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工商部门制订奶制品企业的准入退出制度;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制订学生营养状况检测评估标准及制度,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订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制度,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宣传部门负责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对“营养计划”实施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向媒体及社会各界解读中省市关于实施“营养计划”的有关政策;监察、审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营养计划”实施工作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营养计划”实施公开透明。

(三)学校负责具体落实。“营养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食堂建设和实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及时统计上报自愿享受“营养餐”的人数,高度重视配餐食谱的编制存档工作。所有试点学校要与学生及家长签定“营养餐”安全实施协议书,并成立家长监督委员会,全面监督营养餐补助落实情况。

各学校每年安排一次学生体格检查,观察学生身体发育变化,分析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四)鼓励社会参与。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积极参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五)实行目标责任制。各县区相关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

(六)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一是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生营养餐储存场所的存储条件、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环境卫生以及食品采购、台账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二是加强管控,重点管控好蔬菜、大米和肉类等,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学生餐桌;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食品科普知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四是严格落实责任,划分监管责任区,实施网格化管理,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加强与质监、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监管合力。五是抓好每天的食品留样、餐后观察、物品进出登记工作。六是做好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各学校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情况,加强风险监测,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情况的发生。

五、进程安排

2012年全市“营养计划”推行工作安排如下:

(一)规划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3月)

成立全市“营养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试点县制订本地“营养计划”具体实施方案,以县政府名义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备案。

(二)启动试点(2012年4月-2012年5月)

结合省教育厅、财政厅2012年“营养计划”工作的具体安排和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正式启动此项工作。统筹“营养计划”、“蛋奶工程”及“两免一补”相关政策,完善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适时召开全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三)检查督导(2012年5月-2012年6月)

成立全市“营养计划”工作营养指导专家组。市“营养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订我市“营养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组成市检查督导组,对全市“营养计划”试点及“蛋奶工程”实施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召开市“营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检查督导情况,解决存在问题。

(四)全面推进(2012年7月-2012年12月)

2012年7月初,召开“营养计划”试点县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营养计划”实施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安排部署今后的“营养计划”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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