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稻城亚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稻城亚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川府函〔2015〕23号

甘孜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审批〈稻城亚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4—2030)〉的请示》(甘府〔2014〕1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稻城亚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稻城亚丁风景名胜区具有香格里拉的代表性景观,以雪山、冰川、湖泊和神山文化为主体,以圣洁和神秘为特征,以观光揽胜、风情体验、科普教育和朝圣休闲为职能,是具有世界遗产价值的山岳型省级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072.3平方公里,核心景区397.6平方公里。

三、注重景区资源保护。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文物古迹等风景名胜资源,确保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风景名胜区内严禁滥伐林木、破坏植被、污染水体、损毁文物古迹等行为。

四、合理开发利用,完善配套设施。按照《总体规划》要求,抓紧编制景区详细规划,科学划定核心景区范围,明确保护内容和保护措施,加强核心景区管理,科学合理开发景区资源,实现景区永续利用。景区内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按照远近期结合、分级布点的原则,严格控制景区内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的数量、用地和建筑规模,做好规划设计,做到建筑风格与景区环境相协调。

五、健全管理机构,强化景区监管。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景区管理机构,依法加强对景区规划实施和建设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保护好风景名胜资源。

《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你州要加强对稻城亚丁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督促景区管理机构抓紧制定景区保护和管理的实施细则。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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