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地区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地区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行办发[2012]11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各部门,地直各单位:

《地区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报行署批准,现予印发。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地区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1〕53号)要求,设立阿勒泰地区公务员局,机构规格为副县级,为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行政部门。

一、划入职责

划入原地区人事局公务员事务管理的有关职责和政府奖励具体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配套法规建设,研究拟订地区相应的贯彻实施意见、办法。

(三)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贯彻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贯彻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负责组织全地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五)贯彻执行公务员考核制度,指导全地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对地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六)拟订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负责组织地直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县(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七)贯彻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等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八)负责全地区奖励工作人选的推荐、资格审查和上报工作,承办有关公务员奖励活动。

(九)承办地委、行署及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地区公务员局设1个内设机构(正科级):综合科。

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承担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安全保卫、信访、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拟订公务员配套法规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办法,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负责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地区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拟订招录工作方案、编制录用计划、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负责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工作。负责地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初步审核以国家和自治区名义奖励的人选;贯彻落实公务员纪律惩戒、申诉控告等制度。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地区公务员局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领导职数2名(副县级1名,正科级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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