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自治州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巴政办发〔2014〕36号
颁布日期:2014-08-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公布自治州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制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4〕35号)要求,州人民政府对2013年底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因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或超过时效废止规范性文件27件,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01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凡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今后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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