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克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划拨用地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关于对克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划拨用地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克政办传〔2015〕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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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对克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划拨用地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克政办传〔2015〕21号
关于对克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划拨用地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
2013年,克州党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克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划拨用地管理的通知》(克党办发〔2013〕24号),就进一步加强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划拨用地管理,规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行为,切实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为切实加强国有划拨用地管理,经研究决定,近期对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克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划拨用地管理的通知》(克党办发〔2013〕24号)的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各单位国有划拨土地的面积及使用情况。
(二)各单位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是否有对外出租、承包的情况。
(三)各单位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是否用于开发和建设经营性项目。
(四)各单位是否存在自行转让、出租、作价出资、抵押国有划拨土地的情况。
(五)是否存在利用国有划拨土地与开发商进行联合开发、联建参建的情况。
二、督查组成员
组长:高勇(克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阿力同巴衣•艾买提(克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燕(克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党组书记)
成员:王金城(克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张胜军(克州纪检委执法室主任)
王志荣(克州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副科长)
丁婵(克州住建局城建科干部)
魏静(克州国土资源局地籍和土地利用科干部)
杜航(克州国土资源局规划测绘科干部)
张杰(克州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干部)
三、相关要求
各县(市)、各单位按照《关于加强克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划拨用地管理的通知》(克党办发〔2013〕24号)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查情况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后,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克州国土资源局。督查组对自查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于虚报、瞒报、漏报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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