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克州园丁小区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选购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克州园丁小区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选购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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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0-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克州园丁小区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选购方案》的通知
克政办函〔2012〕52号
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
经克州人民政府审定,现将《克州园丁小区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选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10月24日
克州园丁小区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选购方案
为解决部分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问题,经克州党委、人民政府同意,克州教育系统在阿图什市光明北路1号院建设三栋高层教师集资住宅楼(克州园丁小区),为地上17层一栋、26层两栋,共444套住房。现克州园丁小区各项前期(选址意见书、建筑用地批复、红线图、集资建房批复、立项书)工作已基本就绪,目前基本具备开工建设的条件。此建设项目除满足州直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购房外,另将134套住房交由州人民政府供州直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干部职工选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克州园丁小区基本情况
克州园丁小区建筑用地132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466.31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9659.08平方米,住宅面积51171.37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7635.86。总占地面积4840.20平方米,容积率4.6;绿化面积36.63%。
克州园丁小区建设三栋集资楼,整体规划1—2层均为商业门面房,每层面积为4634.25平方米。规划1梯两户17层楼一栋(为1号楼),3梯8户26层楼两栋(为2、3号楼),房屋套数共计444套,预算均价为每平米1800元。
标准层:1号楼3—17为标准层,面积为101.17平方米户型30套;130.18平方米户型30套。2号、3号楼3—26层标准层,面积为121.46平方米户型192套,120.67平方米户型192套。
二、职级标准及预缴款
职级面积标准:地(厅)级干部130平方米、县(处)级干部100平方米、科级干部85平方米,普通干部75平方米。
预缴款:每种户型按预算均价每平方米1800元计算,房款统一缴纳到克州教育系统集资建房专户,全额缴纳房款后进行选定住房(包括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96套住房),购房款待项目竣工后,根据朝向、面积、楼层决算后,多退少补。
三、选购方案
克州教育系统将134套住房(3号楼一半96套,3至26层,房屋编号为E、F、G、H;及另一半7套,18层A室、18层B室、22层C室、23层A室、26层A室、26层C室、26层D室。2号楼31套,13层B室、14层B室、14层C室、15层B室、15层C室、16层C室、17层B室、18层B室、18层C室、18层E室、18层F室、18层G室、22层B室、22层C室、23层B室、23层C室、23层F室、24层B室、24层C室、25层A室、25层B室、25层C室、25层F室、25层G室、26层A室、26层B室、26层C室、26层D室、26层E室、26层F室、26层G室。户型面积:为121.46平方米和120.67平方米),交由克州人民政府组织选购。
1、克州党群系统40套、人大机关8套、政府系统40套、政协机关8套(共96套),由本单位自行审核购房人员资格,确定购买人员。
2、另外30套由未组织实施过集资建房的工交系统(20套)、宣传文化系统(10套),由本系统自行审核购房人员资格,确定购买人员。
3、剩余8套集资房将作为今后征收安置房。
四、选购原则
1、购房资格应优先由未参加房改和集资建房,及只参加房改但住房面积未达标的干部职工选购,同等条件下可根据干部职工的职务高低、工龄、年龄以及工作表现等(创先争优、是否受过处分)确定选购人员。
2、以往已组织实施过集资建房的州直卫生系统、农业系统和公检法等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不在此次选购范围内。
五、申请、选购流程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10日,各系统(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本系统(单位)购房人员的资格审查,并将已确定的购房人员名单送克州住建局。已获得购房资格人员将个人购房申请表如实填写后,递交本人单位及配偶单位初核、签章,经克州房改办根据各系统(单位)提供的购房人员名单复核后在克州住建局领取交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款(工行:3012361029026460526),购房人持银行交款回执单到克州住建局按照银行缴款顺序选购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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