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新疆塔城地区“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塔行办发[2011]2号
颁布日期:2011-0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征求对《新疆塔城地区“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意见的通知

塔行办发[201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经工办、发改委、招商局、经贸委、外经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煤炭局、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水利局、旅游局:

为加快推进我区循环经济发展,地区委托中钢集团武汉循环经济研究院编制了《新疆塔城地区“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初稿),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地区和县(市)正在编制的“十二五”规划、各专项规划以及经济发展实际,认真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规划中所缺资料、数据按行业补充完善,于1月14日前以正式文件(加盖公章)上报行署办公室,并抄送地区发改委。

联系人:郜建0901—6226063

二О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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