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吐鲁番地区“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1年吐鲁番地区“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吐地行办〔2011〕110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1年吐鲁番地区“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1〕11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2011年吐鲁番地区“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2011年吐鲁番地区“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5日是第40个世界环境日,主题为“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为切实做好今年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工作,按照《2011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现结合我地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理念,坚持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道路,围绕“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这一主题,按照地委(扩大)会议的安排部署,广泛深入地宣传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展示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有效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打好基础。
二、活动主题
联合国环境署确定今年世界环境日主题是“森林:大自然为您效劳”。环保部确定今年世界环境日主题为“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
三、活动内容
(一)在吐鲁番电视台插播滚动字幕和环保标语。
时间: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内容:在吐鲁番电视台《吐鲁番新闻》前后插播环保标语字幕,每日插播2—4条。
牵头单位:地委宣传部、地区广电局。
协助单位:地区环保局。
(二)利用地区环保网站宣传。
在地区环保局网站上添加2011年联合国环境署世界环境日主题“森林:大自然为您效劳”。2011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对我地区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和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减排工作情况、成就以及措施等动态进行宣传。
负责单位:地区环保局。
(三)编发环保公益短信。
时间:2011年6月5日
内容:按照地区环保局提供的宣传内容,通过短信方式向全地区手机用户发布。
牵头单位:地区环保局。
协助单位: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四)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时间:2011年6月5日上午9:30—13:00(北京时间)
地点:吐鲁番地区青年路火洲大酒店分店(原财富酒店)旁
内容:宣传2011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相关内容,开展现场宣传、咨询,受理投诉,环保有奖知识问答等。
牵头单位:地区环保局。
协助单位:(环委会成员单位)地区发改委、财政局、广电局、文体局、公安局、经贸委、招商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文物局、司法局、畜牧局、质监局、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城建局、水利局、煤炭局、统计局、交通局、安监局。
(五)开展悬挂横(条)幅宣传活动。
时间:2011年6月5日至6月12日
内容: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污染减排为主,在吐鲁番市城区主要路段、各乡镇及厂区开展悬挂横(条)幅宣传活动。宣传横(条)幅统一制作,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牵头单位:宣传部、环保局。
协助单位:地委办、人大办、行署办、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经贸委、招商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广电局、文体局、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文物局、司法局、畜牧局、质监局、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建设局、水利局、煤炭局、统计局、交通局、安监局。
制作横(条)幅单位及内容:
1、2011年联合国环境署世界环境日主题“森林:大自然为您效劳”(地委办)
2、维护社会公德,保护生态环境(人大办)
3、2011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行署办)
4、人人关心环境质量,人人参与环境保护
5、保护生态环境,就是爱护自己(公安局)
6、给我一份爱,送你一片绿。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招商局)
7、环境与人类共存,开发与保护同步(发改委)
8、地球我的家,环保靠大家(财政局)
9、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资源观(经贸委)
10、珍惜水,保护水,让水造福人类(水利局)
11、保护环境是责任,爱护环境是美德(工商局)
12、环境与人类共存,开发与保护同步(国土资源局)
13、弘扬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广电局)
14、共建生态文明,享受绿色生活(文体局)
15、发展生态农业,改善生态环境(农业局)
16、种树种草,有利环保(林业局)
17、保护环境,热爱人类自己家园(文物局)
18、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司法局)
19、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有效保护生态平衡(畜牧局)
20、环境与生命共存,环保与健康同在(质监局)
21、贯彻环境教育,倡导环保理念(教育局)
22、以科技为动力,以质量求生存(科技局)
23、减少污染,行动起来(卫生局)
24、让天空永远湛蓝,让绿荫拥护家园(建设局)
25、环境保护意识伴你一生成长(地区实验中学)
26、保护自然,万物共存(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27、保护生态环境,共创美好家园(煤炭局)
28、参与环保行动,构建和谐社会(统计局)
29、享受绿色生活,倡导绿色出行(交通局)
30、加强环境监督,维护环境安全(安监局)
31、对每个人而言,保护环境都是举手之劳(旅游局)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对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活动中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于6月10日前报地区环保局,届时将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何新刚
联系电话:0995—86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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