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10大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10大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 | 文号:云政发 〔2013〕47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10大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的通知》
http://xxgk.yn.gov.cn/uploadfile/document_20120701/20130408084611919.pdf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10大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的通知
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
州、大理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建设10大历史文化旅游项目(以下简称10大项目)是省委、
省政府为加快旅游二次创业步伐、促进全省实现科学发展、和谐
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书记秦光荣和省长李
纪恒亲自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项目推进工作。省人民政府成立了以
刘平为组长,省直有关部门领导为组成人员的项目协调推进小组,
负责项目建设统筹协调、督查督办。自10大项目启动以来,有关
州、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基本查清了史料、完成了招商策划方案,
昆明古滇王国、大理王宫和巍山县南诏国等3个项目已开工建设,
澄江帽天山项目、普洱边三县茶祖文化项目、曲靖市三国文化项
目确定了建设业主,项目建设总体有序推进。但是,项目建设推
进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部分地方领导重视
不够、工作推动不力,项目推进缓慢;二是部门之间协同不够、
各类审批手续繁琐,项目审批难、落地难、融资难;三是招商引
资力度不够、办法不多,部分项目建设业主尚未确定。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10
大项目2013年内全部开工,项目公益部分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
基本建成,其他配套项目5年内全面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建设。有关州、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
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项目,
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抓、具体深入抓,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切实加大项目推进力度。有关州、市要精心谋划项目,
科学编制规划,迅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完备各类报件。要采
取有力措施,抓紧选择有诚信、有实力、有责任感、有积极性,
能尽快形成投资、迅速启动项目建设的企业作为项目业主。省直
有关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加强业务指导,本着
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设“绿色通道”,采取并联审批等
方式,简化审批程序,切实解决项目招商难、审批难、落地难、
融资难问题,确保如期实现10大项目建设目标。
三、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有关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根
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明确目标倒逼、任务完成时间节点
表,建立并落实责任考核、追究、绩效评价激励制度。对责任落
实到位、工作推进有力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项目
推进情况不理想的,要予以通报;对责任不落实、不能如期完成
任务的,要予以严肃问责。
四、切实加强督查督办。省政府督查室要按照省委、省政府
重大项目督查工作要求,采取实地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督查督
办,定期通报项目推进情况。有关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涉
及部门要把10大项目列为重大督查事项,认真制定并落实督查督
办方案。省旅游发展委要充分发挥项目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统筹
协调、督查督办作用,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研
究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项目推进统计监测、
督查督办月报制度,每月底前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有关州、市要将目前10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于2013年3月
31日前报省人民政府和项目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粟涛0871-63619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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