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旅游局关于湖州市旅游四大建设推进工作专项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湖政办发〔2012〕87号
颁布日期:2012-08-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旅游局关于湖州市旅游四大建设推进工作专项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2〕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旅游局关于《湖州市旅游四大建设推进工作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

湖州市旅游四大建设推进工作专项行动总体方案

市旅游局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全省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旅游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推进旅游项目建设为重点,以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实施“推进大项目,建设大平台,培育大企业,发展大产业”四大建设工作,促进全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推进大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会精神,牢固确立“项目是产业发展支撑”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大景区大项目建设为抓手,按照“推进一批、开工一批、谋划一批、招商一批”的总体部署,全市确立35个市领导联系的重点旅游项目,进行强势推进。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本市旅游特色资源、服务改善民生的基本要求,科学谋划项目。围绕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扩大有效投资。集中多方力量、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协调服务,建立健全领导联系项目、季(月)度工作例会、年终工作考核等制度,确保引进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竣工,竣工项目早开业,狠抓基础性、支撑性、引领性、优势性旅游项目建设,为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大平台。全面整合旅游发展优势资源,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创建工作为契机,以推动旅游度假区、A级景区、乡村旅游集聚区建设为载体,积极培育一批大型、综合性旅游产品。一是强化对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的指导、协调、支持和推进,以现有两个省级旅游度假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为主平台,将我市太湖旅游度假区打造成为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精品旅游区,积极助推省级旅游度假区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加快建设,加快推动莫干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工作。二是启动实施全市十大景区提升计划,扩规模,强质量,树品牌,进一步完善景区接待服务设施,提升接待服务水平,重点指导南浔古镇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全力推进织里童装城、湖州中心城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加快全市“湖州十景”和市本级“一区三景”建设步伐。三是继续推进湖州省级乡村旅游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实施《湖州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做好十大乡村旅游示范区(集聚区)的培育建设工作,加快全市“乡旅十景”和市本级“乡旅五景”建设步伐,不断推进乡村旅游提升发展,全力打响“乡村旅游在湖州”重要品牌。

(三)培育大企业。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指导服务职能,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旅游企业做强做大,引导旅游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品牌经营、连锁经营等多种途径壮大实力,提高市场份额和贡献份额。积极组建旅游集团,鼓励和引导旅行社、饭店等旅游企业兼并重组、联合经营,建设一批综合型行业龙头企业,力争加快形成引领性的全市“十大旅游企业集团”和市本级“十大重点旅游企业”。大力扶持和培育自主创新品牌,实现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引导并鼓励本地工商企业投资旅游业,引进锦江集团、上海银润、景域集团、港中旅、浙旅集团等国内外著名旅游品牌企业、大型旅游集团来湖加盟和投资。

(四)发展大产业。以大项目带动、大平台集聚、大企业支撑为重点,发展旅游大产业,使之成为服务业的龙头产业、产业中的重要产业。全市重点要培育乡村旅游、滨湖旅游、古镇旅游、工业旅游、购物旅游、红色旅游和城市文化旅游等七大产业。同时要加快培育体育旅游、养生旅游等新兴业态。充分发挥旅游业综合性强、关联度高、带动力大、辐射面广的优势,延伸旅游产业链,强化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实现旅游业与工农业、商贸服务、科教信息、文化体育和城乡基础设施业的资源共享和互动互促。有效引导并促进旅游产业六要素的均衡发展,实现旅游产业六要素的互促互进、共同发展。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的优势产业、美丽乡村建设的特色产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先导产业、富民惠民的民生产业,使旅游业真正成为全市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和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三、行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7月1日-2012年8月31日)

制定完善总体方案、四项子活动行动计划和各项考核管理办法,通过召开研讨会、动员会等形式,引导全社会和旅游系统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和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

以全市旅游大项目(景区)建设推进会暨省级乡村旅游改革试点动员大会为契机,全面开展四大专项行动工作,全力推进旅游项目建设,扶持旅游企业做强做大,积极构筑旅游发展新平台,推动旅游产业实现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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