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湖政办发〔2011〕75号
颁布日期:2011-05-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1〕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157号)精神,增强气象服务“三农”能力,提高农村防灾减灾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气象服务“三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我市是受气象灾害影响较多的区域之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台风、暴雨洪涝、高温干旱、雨雪冰冻、雷电等各种气象灾害与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虽然近几年我市大力开展农村气象工作,并在农村防灾减灾、农业生产以及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要看到我市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还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主要表现在:农村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偏弱,网格化气象预警机制尚未形成;农村雷灾隐患较多,防雷技术服务普及率不高;农业气象服务针对性不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率偏低;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较为薄弱,农民运用气象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等。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性,清醒认识农村仍然是气象灾害防御的重点区域,农业仍然是最易受气象条件影响的脆弱行业,农民仍然是最需要提供专业气象服务保障的群体,要加大气象支农惠农力度,为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为加快建设“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我市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要求,以减少农村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不利影响为重点,以推进城乡基本气象服务均等化为方向,大力改善农村气象基础设施条件,着力增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着力增强农业气象服务的针对性。争取用3年时间,做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到县、应急预案到村、预警信息入户,实现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网格化,基本建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

二、着力增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一)完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综合监测体系的统筹规划,整合部门资源,优化布局,加快建设完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体系,统筹推进重要流域、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等农村重点部位的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建设,3年内实现自动气象监测系统覆盖到乡镇及重点部位,监测要素满足服务需求。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监测和信息共享,增强各类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依托雷达、卫星、自动气象站等探测资料,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精细化天气预报,做到定点、定时、定量相结合,增强突发气象灾害预报能力。

(二)完善农村气象信息接收发布系统。着力增强农村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提高监测预报的准确性、灾害预警的时效性和风险评估的针对性。不断完善现有“村村通”、“预警大喇叭”、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播发系统。到2012年,全面建成以气象服务系统为依托的县级突发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完善乡镇、村以及气象灾害敏感行业(单位)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机制,实现及时准确安全传输和接收预警信息。

(三)加强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推进农村学校等公共设施、乡镇企业以及成片建造的农民新村的防雷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建(构)筑物防雷安全性能。加强农村防雷安全管理,组织编制农村住宅防雷装置设计安装指导图集,引导农民按防雷规范标准建房,从源头上落实防雷安全措施。

(四)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农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优化各气象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积极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案演练,尤其要加强气象灾害易发多发区、农村人口密集区等的预案演练,提高农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及各单位协同作战水平。做好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充分发挥其在应对农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五)积极开展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示范乡镇、社区创建活动。继续组织开展以“有分管领导、有气象协理员、有应急预案、有监测设施、有接收平台、有资金保障、有科普培训”为内容的气象防灾减灾示范乡镇、社区创建活动,根据我市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全面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建设,整体推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广泛动员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六)积极开展农村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对农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迁建选址、农民建房等,要积极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避开气象灾害风险区和隐患点,避免和减少对局部地区气象环境的破坏。

三、努力提升农业气象服务水平

(一)加强农业现代化气象服务设施建设。各县区要选择若干个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立具有当地特色的现代农业气象观测站,探索建立现代农业气象试验基地,优化农业气象观测站点布局,不断提升农业气象观测和小气候观测能力。加强农业气象服务设施信息化、自动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市、县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完善主要作物农业气象产量预报技术。

(二)创新农业气象服务手段。按照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要求,探索建立主要农作物气象灾害指标体系,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业务。针对关键农事季节,大力开发实用性强的系列化农业气象情报预报业务。创新气象为农服务载体,进一步完善气象为农服务“联系卡”制度,充分发挥农业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在气象科技应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农口联合会商制度,共同分析气象条件对农林渔业的影响,研究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指导、服务农业生产。

(三)合理开发利用农业气候资源。认真组织开展气候资源普查评估和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区划,挖掘农业气候资源生产潜力,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积极组织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落实人工增雨作业经费,完善装备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农业抗旱、水库蓄水、生态改善、森林防火中的重要作用。

四、大力改善对农民群众的气象服务

(一)积极开发和提供符合农民需求的气象服务产品。重视开发农村休闲观光旅游、农产品加工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需求的气象服务产品。围绕农村群众日常起居、交通出行、旅游休闲、养生保健等,加大生活类气象服务产品开发和供给力度,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和质量。

(二)着力扩大农村人口气象信息覆盖面。加快建立面向广大农村地区的气象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农村广播电视、电台、手机短信、农民信箱、网站、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等传播载体,形成农村气象信息播发的立体网络。在农村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区,通过设立或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气象警报器等设施,拓展农村气象信息发布渠道。依托专门气象服务渠道、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等,逐步推进气象信息服务进村、进社区,为广大农户提供就近便捷的气象服务。

(三)加强农村气象科普教育培训。借助各类宣传阵地,通过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各类气象科普教育、气象信息应用培训等活动,增强农民的气象信息运用能力。开展“千村万户”气象培训工作,将气象知识纳入乡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培训、农民学院和农村教育内容。

五、切实加强对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政府要把气象服务“三农”工作摆在当地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把农村公共气象服务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要建立气象为农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气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围绕规划编制、设施建设、信息服务、业务开发等,做好组织实施和具体指导。发改、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支持和参与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各地要把气象服务“三农”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新农村建设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特别是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制。

(二)加强统筹规划。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要求,把农村气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在重要水利工程、标准渔港、农村休闲旅游区等建设中,要统筹考虑农村气象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予以同步实施。对已在基层建立的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监测预报设施,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效益。

(三)完善保障措施。加强资金保障,按照现行气象管理体制和分级负担原则,加大对农村气象设施维护更新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气象为农服务工程建设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气象服务“三农”的保障,积极创造条件在吴兴区、南浔区建立气象机构,探索中心镇气象服务体制机制,促进气象为农服务工作重心下移。大力推进乡镇气象协理员、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培训、管理与考核制度,提升基层气象工作人员为农服务的素质和能力。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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